兴化400生活网
标题:
路人遭遇酒后滋事持刀扎死人被控防卫过当
[打印本页]
作者:
一身泥
时间:
2011-7-16 13:04
标题:
路人遭遇酒后滋事持刀扎死人被控防卫过当
【北京晨报7月15日讯】男子尤某看了一眼路上的车辆,引起车上人的不满。车上的四个人冲出来,对尤某拳打脚踢。尤某在情急之下,掏出水果刀扎死了年仅19岁的文宇(化名)。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一中院已开审此案。被告人尤某激动地说,“我不扎他们,他们就打我。”
2011-7-16 13:04 上传
下载附件
(12.11 KB)
■案情回顾
遭到围殴反击 持刀扎死人
提起事发的情形,被告人尤某情绪很激动。“我不认识他们,是他们过来打我的。”尤某回忆说,案发当晚,他在回家的路上,碰见了一辆白色夏利车。车上的人出口骂他,他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他没有还口,加快脚步往家走。
这时,侯某、文宇、屈某、梁某四人从车上下来,向着尤某冲了过去。“我看他们追我,就赶紧跑了。”尤某说,文宇等人追上他,先把他踹倒在地,然后就围起来揍他。尤某从兜里掏出一把刀,朝着文宇、侯某等人扎去。被害人文宇被扎伤后,大喊“他有刀,快跑”,其他人吓得四散跑开了。
“他们把我打蒙了。我着急才拿出了刀。”尤某说,他开了一家小店,时间不长,刀是放在店里裁纸用的。当天,他打算把刀带回家用,才随身装了刀。法官问尤某“你用的是什么刀?刀有多长?”尤某用手比画着刀的长度,还说“是一把水果刀”。但是,尤某说不清自己究竟扎了几刀,也弄不清自己的刀怎么扎死了人。
案发后,尤某带着刀回到了家。他对老 母亲说,“我用刀扎了人,可没见刀上有血。”尤某的母亲安慰儿子说,“那事不大”。第二天,警察在尤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不满路人看 四男子撒酒疯
关于事发的原因,屈某对办案人员说,他们几个人喝了酒,开车来到事发地点,当时开车的侯某踩了一脚急刹车,走在前面的尤某回头朝车里看。尤某的行为引起侯某的不满,侯某张口就骂“滚蛋”。尤某没说什么,继续走路。侯某不肯罢休,干脆招呼车上的人下去殴打尤某。屈某还回忆说,“我们几个人对尤某拳打脚踢,其间文宇揪住尤某的衣领,打了他好几拳。”
对此,侯某有不同的说法。侯某告诉办案人员,他下车问尤某干什么,尤某没有说话,上来就持刀扎了他。听到文宇喊“他有刀,快跑”,侯某顾不上查看身上的伤,慌忙逃走了。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事发之后,警方经过调查,查明受伤的梁某、屈某、侯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已向他们发出拘留证。
■庭审现场
母亲念诉状落泪 凶手喊冤没道歉
45岁的尤某是房山区一村民。庭上。他向法官解释说:“我不扎他们,他们就打我。”(如图)他还辩解说,只是拿刀乱划拉,没有想到会扎死人。庭上,被害人的父母怒视着杀害儿子的尤某。轮到文宇父亲发言,他怒斥尤某说:“你说被打蒙了,为什么一刀就刺死了我儿子?”尤某喊冤说,“我与他无冤无仇,我为什么害死人!”
法官让被害人母亲宣读民事诉状,文宇母亲忍不住放声痛哭,文宇的父亲眼圈也红了。文宇的父母向尤某索赔总计69万余元,其中包括30万的精神损失费。尤某没有向死者家人道歉。
办案检察官认为,文宇等四人酒后驾车,对尤某拳打脚踢,尤某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其反抗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但尤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办案检察官建议,法院在3年以上到10年以下对尤某量刑。
■庭后追访
“唯一儿子死了,我们怎么办”
19岁的文宇是家里的独生子,出生在河北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他的母亲向法官出示独生子女证时,再次落泪,她说:“我们就一个儿子,孩子死了,我们该怎么办。”
庭后,死者母亲告诉记者,案发前,儿子刚刚拿到电工证,已经到几家物业公司找过工作。“我儿子挺孝顺,他说上班挣了钱给我。”说到这里,死者母亲哽咽了。“孩子死了,我和他爸老了没人管。”文宇母亲叹气说。
事发后,她和丈夫不敢把孩子死亡的消息告诉老人。可文宇的奶奶经常问起孙子,事情没有瞒住。老人听说孙子没了,一下子就病倒了。文宇的家人说,他们没有想到文宇会与人打架,还送了命。
作者:
一身泥
时间:
2011-7-16 13:06
倒底什么才是正当防卫?
作者:
xielu1204
时间:
2011-7-16 13:23
被围殴致死了就正当防卫了
作者:
一身泥
时间:
2011-7-16 13:42
回复
3#
xielu1204
我觉得那个被告尤某当时只有3个选择:1、被四个醉鬼打残进医院或被打死
2、不还手、等那四个寻衅滋事者打得没力气了或良心发现不打了或打得气消了。
3、为求生机拼死一搏(被四人围殴根本跑都跑不了)
作者:
xielu1204
时间:
2011-7-16 14:28
拼死一搏的结果是"防卫过当"!
作者:
清风细雨
时间:
2011-7-16 19:32
都说死者为大,或进天堂或去地狱,且不去问他。但死者的妈妈啊,你现在哭“孩子死了,我和他爸老了没人管。”,在孩子没死之前,你是不是忘了告诉他,一些做人的道理了呢?现在的小孩,动不动就打架,砍人的,跟大人的管教也有一定的关系啊。
作者:
一身泥
时间:
2011-7-16 19:50
都说死者为大,或进天堂或去地狱,且不去问他。但死者的妈妈啊,你现在哭“孩子死了,我和他爸老了没人管。 ...
清风细雨 发表于 2011-7-16 19:32
楼上老兄说得很有道理,现在的有些小孩,确实很难管,且违法意识很淡薄,为了所谓面子和义气很容易就滑到了犯罪的边缘,比起从前的我们冲动麻木多了。
只是有时为他们感到惋惜,其实本有更好的前程,有时在小路上当我和爱人散步时,有时路较窄时,迎面走来三五成群光上身纹龙蛇刺青的小青年时,我爱人总是不由自主地把拉着我的手握得紧些,我知女人家有时多少有点紧张害怕。其实我也早过了血气方刚的年龄了,懂得理智地看待生活,但我想若有一天真的发生了贴中的那一幕,为了保护自己和要保护自己所爱的人,我也会选择那最后的一搏!
因为那种情况下你根本无法求助警察和别人,你只有靠自己.否则就算你活着,你也只有屈辱的生存下去。
作者:
一片枫叶
时间:
2011-7-17 19:59
估计就是警察在办案时也会很纠结,但尤某无论如果不能动刀子,害人害已!
作者:
一身泥
时间:
2011-7-18 11:41
回复
8#
一片枫叶
可事实是那个被告尤某不是特意买把刀在身上随时准备捅人的,那老兄看上去也是在社会底层混生活的人,根本不是什么黑社会打手类的人物专门磨刀霍霍去捅人的人,还有在那种被打急打得晕头转向的情况下他也是顺手而为的,不知老兄有无跟几个人较量过的经历?真的打起来了你的大脑根本就是一片空白,谁控制得了当时的思想行为,包括力度啊。
这个新闻报道是写得比较客观的,但那些个为人父母出了事,不首先找找自己平时孩子的原因,不找找平时怎么教育小孩的的问题,出事了一味儿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
办案检察官建议,法院在3年以上到10年以下对尤某量刑,
若真这样,这个老兄真是倒霉透顶了。他肯定后悔“当时干脆抱头挨打算了,然后再期盼四个混子下手轻一点”。若是年轻人的话这辈子也算完了,3~10年,青春、前途都没了,出来后考公务员、参军什么的啥都没资格,进国家单位也不可能。
作者:
飞舞雨中
时间:
2011-7-21 12:49
回复
8#
一片枫叶
你说不动刀就不动,站着说话不腰疼
当一个人被逼的没办法的时候,不管身边是什么,的会拿起来当武器武装自己,就象你如果要被暴菊,你不会护住你的菊花吗?
四个人对你拳打脚踢,而且是那种随便上来就打你的那种,你也心理会有股怨气,到时候你就不会这样想了,那情况下你会反抗,只要能抓到当武器的,你的会拿起来对准那些王八蛋打,丢过去的。
作者:
逍遥楚水
时间:
2011-7-23 05:53
回复
2#
一身泥
我就喜欢回复泥哥的帖子!
因为你和我爱好应该相同!!
好了!切入正题,此案关键不在于尤某动刀了!尤某动刀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不法侵害已经正在进行,避无可避,躲无可躲,且尤某无过错。问题在于引用原文:“但是,尤某说不清自己究竟扎了几刀,也弄不清自己的刀怎么扎死了人。”正当防卫的重要一点是如果不法侵害已经停止,或者无力进行,必须立即停止正当防卫,否则就是防卫过当。
因为无法看到详细的卷宗,就新闻报道来看,文宇身上可能不止一刀,正当防卫是不能采取致命方式的,当然抢劫、杀人…什么的除外,此案件最多构成寻衅滋事,尤某如果刀伤不致命是不要紧的,而连续多刀,多处致命的话,显然属于防卫过当。
为这个问题我开始接触也纠结良久,但我国法律就是这样的,太多讲究主观方面,尤某同样也是法盲,居然会说出说不清自己究竟扎了几刀,典型的放纵自己行为的思想,如果他能够明白什么叫正当防卫,就有可能避免牢狱之灾!!
再次向泥哥致敬!
作者:
一身泥
时间:
2011-7-24 08:03
回复
11#
逍遥楚水
向你致敬才是真的,整个一个刑法专家啊,有空向你学习截拳道
作者:
逍遥楚水
时间:
2011-7-24 12:20
回复
12#
一身泥
客气了,爱好!
自己并不精通啊!
从小就以龙哥为偶像!!!
但自己是三脚猫!
你的思想和我很相似!呵~~~~~
欢迎光临 兴化400生活网 (http://wenhui.vc7.cc/)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