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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出租房如何管控??? [打印本页]

作者: 海鹰    时间: 2011-7-1 22:59
标题: 出租房如何管控???
房屋出租本来是为了方便低收入和外来务工人员,但随着城市的发展流动人口增大,在为城市添砖加瓦的同时也增加了治安隐患,特别是少数无良房主没有联防联治意识,只顾收钱不关心房客何许人也,发现一些不好迹象也不上报公安机关,怕麻烦和影响自己生意,我觉得对这些房主也要有相应的惩罚才是,我们也可借鉴一线城市的管理办法降低犯罪率!
作者: 海鹰    时间: 2011-7-1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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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杨木    时间: 2011-7-2 17:05
加大宣传和管理的力度。
作者: 胡杨木    时间: 2011-7-2 17:06
加大宣传和管理的力度。
作者: 胡杨木    时间: 2011-7-2 17:06
加大宣传和管理的力度。
作者: 胤天    时间: 2011-7-4 09:26
楼主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流动人口中往往藏匿着不少违法犯罪在逃人员。暂住人口和出租房管控是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之一。现在出租房管理大都采用民警或辅警上门登记的方式,但平均一名社区民警辖区人口都达万人左右,导致无法及时登记。所以加强宣传很重要,希望房主能提高安全意识,出租后能主动到当地派出所登记
作者: 黑猫哥哥    时间: 2011-7-4 13:28
楼主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流动人口中往往藏匿着不少违法犯罪在逃人员。暂住人口和出租房管控是公安机关的重 ...
胤天 发表于 2011-7-4 09:26



    对房屋出租者违反规定,法律是有处罚细则的
作者: 胤天    时间: 2011-7-4 16:24
回复 7# 黑猫哥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作者: 一片枫叶    时间: 2011-7-5 16:33
听说牌楼派出所这段时间查暂住人口比较紧!
作者: w1983    时间: 2011-7-6 15:02
回复 8# 胤天


    罚的钞票太少,
作者: 胤天    时间: 2011-7-6 15:06
回复 10# w1983


    罚款得有度,罚款需谨慎
作者: w1983    时间: 2011-7-6 15:31
回复 11# 胤天


    ,罚的太少有的人会不在乎那些钱的,不能够引起重视
作者: w1983    时间: 2011-7-6 15:32
回复 12# w1983


    最主要的还是素质
作者: 胤天    时间: 2011-7-6 15:36
回复 13# w1983


    提到素质这玩意可就大了,高度太高,鞭长莫及啊
作者: 三个石头    时间: 2011-7-8 18:33
目前牌楼派出所就在对出租房和暂住人口进行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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