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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监大队侦破移交盗窃案件 [打印本页]
作者: 黑猫哥哥 时间: 2011-6-20 10:43
标题: 网监大队侦破移交盗窃案件
2010年6月19日夜,兴化市昭阳镇五岳村东五里五组210号袁某家里被盗。被盗物品:人民币1000元;惠普VH422PA#AB2笔记本电脑一台;三星B5702C手机一部;保罗石英表一块。
经过认真细致排查,近期网监大队发现被盗电脑在我市昭阳镇城堡村水产四组的陈某家中出现。2011年6月17日13时左右,网监大队在英武派出所的配合下将现电脑持有者陶某(连云港人,1988年出生,现租住在陈家)当场查获,现该陶已移交南沧派出所处理,现场查获的嫌疑物品也随案移交。
目前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作者: 会计培训 时间: 2011-6-20 10:48

作者: 仔仔 时间: 2011-6-20 11:34
有这技术?查MAC地址?
作者: 一身泥 时间: 2011-6-20 11:37
有些人并非生活所迫,而就是有好逸恶劳的想法,总是想靠一些歪路子搞些不费力气的钱。我就不信一个好好的四肢健全的人会连自己都养不来,干什么都能活啊。现在建筑业三大工种任何一个工人师傅日工资都在150以上,比搞技术的人都高,还不大好招到。关键要在于自己能吃苦,没文凭没财路照样可以凭自己的双手挣得一份天
作者: 穿着西装睡觉 时间: 2011-6-20 11:45
网监大队现在都这么牛逼了?
作者: 小矮人 时间: 2011-6-20 11:52
猫哥确实专业,在披露案情的同时丝毫没有透露专业的侦查手段,尽管我看了有点失望,但不能不从心里佩服猫哥的专业。
作者: 大哥 时间: 2011-6-20 12:18
网监神探!
作者: 秋天的云 时间: 2011-6-20 14:17
呵呵,并不是十分的神气,类似医生给病人把脉问症一样,最基本的望、闻、问、切的功夫是必须的。当然了,相关的器械配备并非所有部门都能配到的,就像医院里的彩超一样,我不是医生,配那玩意而干啥?
做一个健康的人,医生也好,警察也罢,他们再高明的水平,于俺都无用武之地!
作者: 道德应急 时间: 2011-6-20 15:12
人人有责,配合公安,从我做起,平安你我他;
作者: 淡雅五粮醇 时间: 2011-6-20 18:47


作者: 逍遥楚水 时间: 2011-6-20 21:47
牛啊!神啊!!哦的天啊!
作者: 一身泥 时间: 2011-6-20 23:17
回复 11# 逍遥楚水
有时间向楚水小龙哥学习截拳道
作者: 小小样 时间: 2011-6-21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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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sa2005 时间: 2011-6-21 23:09
可贺可喜
作者: xsa2005 时间: 2011-6-21 23:09
可贺可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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