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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醉驾”局长亲人-详解事件全过程!!!!! [打印本页]

作者: 局长亲人    时间: 2011-6-12 14:16
标题: “醉驾”局长亲人-详解事件全过程!!!!!
今天,我在这里必须写下一些什么,以告慰小叔在天之灵。    此时此刻,他还一个人孤零零躺在那样冰冷的地方,没有任何一个亲人的陪伴,他的眼睛至死没有合上,带着对这个人世无限的眷恋,仓促而又不甘的结束了一切,想到这一切,心如刀绞。
    中国人从来不缺少茶余饭后的谈资,事情发生后,有人在网络上发表名为《沙沟工商所副所长酒后驾车撞树人亡》的帖子,无疑是为一些无聊之人爆出了一剂猛料,稍微熟识一点的人无不扼腕叹息,而一些不知是怀有何种心理的愤青的评论无疑是一把把尖刀,插在了亲人们的心上,更有流言四起,传说纷纭,说得是有鼻子有眼,说当日喝的是什么茅台,说现在家属闹事索赔180万,并且安排儿子工作等等,我此时在这里复述这样的言论,心都是颤抖的,鲁迅先生有句话可以形容我此刻的心情: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
   我们不做沉默的羔羊,我们也有着属于自己的话语权!在沉寂三天之后,我努力平复自己过分的激动和痛苦,在这里尽量冷静和客观的陈述事实真相,我相信,大凡是人,心都是血肉构成,不是钢铁铸造,我亦无意控诉某些人,可是,这几天,世态的炎凉,人心的冷暖,一切的一切,看在眼里,如哽在喉,不吐不快。
   我的小叔,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在小镇的舆论中就可以听得明明白白,一米八几的高个子,一表人才,喜欢打乒乓球,40多岁的人,活跃得像个小伙子,事发之后,他的那些球友无一不在悲伤叹息之中。厄运降临的当天下午,他还在学校的球室打着乒乓球,催命的电话一个接一个来了,请客的为沙沟派出所的某领导,原因是当日盐城义丰派出所来了四个人,小叔是工商局的人,原本不应该参加这场夺命的酒宴,也是因为平日和该领导关系颇为相投才答应赴宴,也可能是因为小叔的资历较浅,年龄最轻,所以他被请过去就充当了一个陪酒的角色,这一切,在当今的社会其实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我承认,当日宴席的每一个人,没有人会想到后来的悲剧,也没有一个人希望看到这件事的发生,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家都是受害者,都是遭受打击的人。
   但是,悲剧已经发生了,一个好端端的家庭顷刻之间遭受了灭顶之灾,我的婶婶没有工作,我的弟弟因为是大家庭里唯一的男孩,也一直在大家的宠爱之下生活,没有经历过任何风浪,而今尚未成家。叔叔在的时候,在沙沟这样的一个小镇上,靠着叔叔一人他们也可以过着比较幸福的生活。可是爸爸没有了,失去了家中唯一稳定的经济来源,且由于前年在泰州买了一套房,尚有20余万的贷款未偿还,孤儿寡母,日后怎么生活呢?!
   总该有人站出来,承担一些责任吧,可是,至今为止,甚至没有任何当事人站出来,抚慰一下这对可怜的母子,说一声“对不起”,人人以求自保,想着的是如何推卸责任。是的,小叔酒后驾车是致命的错误,可是,是谁让他喝了这么多的酒,而和他一起喝酒这些人哪!你们是干着什么职业的人哪!你们不明白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吗?你们为什么不提醒他?为什么不阻止他?为什么不能让清醒的人送送他?做到其中任何一点,悲剧都不会发生啊!醉过酒的人都知道,越是喝高了,越是逞能,觉得自己清醒,而且,从酒店回到住处,也就几百米的距离,小叔何尝能想到,命运在这短短一段距离中,给他布了这样一场残酷的局啊!!
   更让人心痛的事在后面,请客的某领导在小叔出发后打了许多电话,再也无人接听,他却没有过来寻找,也没有通知任何亲属,最佳的抢救时间就这样被错过了,直到后来被人发现,看到小叔手机上未接来电,回拨过去后该领导才失魂落魄跑过来,看了一眼,惊呼失声,随即人隐蔽暗处,也并未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后来的20多小时,他也没有露面,后迫于压力不得不露面,这是什么样的朋友啊,几十分钟前大家还在一个酒桌上把酒言欢,几十分钟之后你看到他躺在那里,你第一反应就是把自己保护起来,隐藏得越深越好,这是怎样的人心啊!
    还有更让人悲愤的,谈到具体怎么解决问题了,主要也是为了一对可怜的母子日后现实的生活问题,起初我们家人真的是不吵不闹好商量,还站在人家角度着想,毕竟,请客吃饭,谁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但要给他们母子活路啊!我们也决不是想借机敲诈之徒,谣言说什么180万又安排工作,那也真是太缺德了。谁想要这钱呢?让我叔叔回来,我们给你们钱,哪怕就是缺胳膊少腿的,你们让他回来啊!他被你们唤去之后,再也没有能够踏进家门,我们再也看不见他了,听不到他洪亮的嗓门,看不到他生动的表情,我现在就是拼命的回忆,我似乎也不能真切的看见我叔的模样了,死亡,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情啊,死的不是你们的亲人,躺在那里不能瞑目的也不是你们的亲人,痛的不是你们啊!
    解决问题的时候,来了许多有头脸的人,镇政府也来人了,所谓的律师也来了,跟我们一家人讲法律,我们一群法盲,不讲法律,只讲人情,但凡有心之人都不可能这样草菅人命,更何况,在解决的过程中,我们这些”位高权重”的领导,居然不断的把全部责任推到我叔叔身上,人已死,无从开口争辩,他们还把一些目击者的嘴都给封上,不许多言,集体串通一个天大的谎言,说最后半小时我叔叔已经离席,没有人知道他又去哪里喝酒玩乐什么的了!上有湛湛之青天啊!这样的谎言也能说出口,我叔叔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中途离席,不和在座的领导打一声招呼你就是没有文化的老妇女也不会这样啊!
    这样说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他们几乎不用负任何责任,最后定出的解决方案是:纯粹出于道义上的同情,赔偿5万元。5万元啊!好巨大的一笔数目啊,叔叔的命换来的啊!还是道义上的,本来是应该一分钱也没有的!
    我们还能沉默吗?!我们开始相信政府,同情其他当事人,我们等来的是什么啊!我们是给人家留了许多时间去圆一个天大的谎言!5万元,不要也罢,还我们一个公道人心!
    我写下这些文字,无一不是血泪之言,没有半句虚言,时至今日,依然包容着某些人的错误,没有点名道姓,而是纯客观的阐述事实,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不管如何,逝者已矣!跪求各位,不要再发表任何有损于我叔叔的言论!尤其是任何不符合事实的话,不要随意去渲染,我叔叔也不是撞树身亡,而是由于要避开对面来车,车开至路边,被一从小植物绊住的,至于为什么会避到那样的路边,那是由政府修路,地上堆积很多泥土且无任何明确标志,他无路可避才会这样!不信可以到事发路段来看!不是撞树!更不需要无心之人的冷嘲热讽!我在此陈述真相!这只是一个意外,一个让我们亲人心碎的意外,请大家留点口德,不要对此事加以任何不符合实际的评论。你们是无法体会,那样一个充满活力的人突然就没有了,再也看不见了,给亲人是什么样的打击。
    也请所有看到此贴的人珍惜今天所拥有的一切,因为生命真的异常脆弱,千万不要酒后驾车,有些错误永远无法挽回,一辈子的疼痛,这些天,我们想了很多如果如果,可是世上没有如果,我们只能面对现实,我是人微言轻,可是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维护逝者的尊严,为活着的人争取他们应得的补偿。
作者: 南星虎父    时间: 2011-6-12 14:29
报应,现在说的可怜,它家又不是没钱,还想诈人家钱,本来酒驾还人家怪。
作者: 莫莫莫    时间: 2011-6-12 14:36
做为公务员,应该比百姓更懂的法。谁要他喝的,我要他喝,肯定不喝,我请他喝,他多不鸟我。嘴长在别人身上?他去饭局,没他的想法,?????要不,在网上号召下,学习下,。在请求政府搞个,为公送命,人民公仆?        如果真这样,我想P民真的 没办法活了,。
作者: 南星虎父    时间: 2011-6-12 14:42
死仔是你小叔,你肯定说好话了,但不一定是你亲叔,它家关系复杂呢。
作者: 局长亲人    时间: 2011-6-12 15:13
一个人活在世界上,总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更何况以执法的公职人员?但大凡是人,不会对一个鲜活生命的离去无动于衷,且加以嘲讽侮辱,居心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人心险恶,处处落井下石!也许这个论坛是为一群是非不分,盲目仇富仇官的粪青,或者借此机会以泄私愤的小人操控的,但在此,我依然相信这个世界有天理昭昭!不要以为你隐身在网络中,起个别人不知道的名字,在此进行人身攻击别人就不知道你的居心叵测!
作者: 牛牛    时间: 2011-6-12 15:20
逝者安息,是好是坏,后人来评判
如果是犯罪,一起喝酒的应该是从犯,但中国法律没有规犯这一条
从人道主义角度去讲,一起喝酒的应该站出来,承担这件事的主要责任
作者: 小杨杨    时间: 2011-6-12 15:21
钱多钱少常有就好,人丑人俊顺眼就好,人老人小健康就好,家穷家富和气就好,一切烦恼理解就好。
作者: 叛徒    时间: 2011-6-12 15:24
回复 5# 局长亲人


    兄弟,看开点,这个社会已经变态了,不需争论,因为老百姓们都恨XX 啊,恨之入骨,所以他们不会再跟你讲道理,他们要的就一棍子打翻一船人,因为他们躲在电脑的后面,说什么话都无需负责、、、

他们也只是发泄一下自己内心不满的情绪罢了、、谁沾上官啊,房地产啊,亲美亲日啊,有钱人啊、、等等、、、都死无葬身之地、、、、

很多人,带着一种看热闹不怕事大的心态,冷言冷语,甚至是幸灾乐祸,冷嘲热讽,只要不关己,随意地抒发着自己的情绪、、怎么舒服怎么说、、你越是跟他讲道理,他越是骂的凶、、、这是国人的劣根性,无法改变,只要事情落到他自己头上,他才明白什么是“满身长嘴说不清”、、、
作者: 大哥    时间: 2011-6-12 16:04
逝者已矣。只有妥善处理好妻儿问题才为上。是非功过,随着死者而去了。罪再大,不至死吧。死者安息,生者还要走下去。
作者: 风声    时间: 2011-6-12 17:24
安息吧!
作者: 小小样    时间: 2011-6-12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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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专业理财    时间: 2011-6-12 18:07
你小叔应该是成年人,可以承担所有的民事行为责任,不要老把责任推给别人。公务员这个群体的情况大家都懂,要是你小叔这样都能算是工伤或者能得到什么说法,那社会真的是太他妈的黑暗了!
作者: 中国红    时间: 2011-6-12 18:24
(在沙沟这样的一个小镇上,靠着叔叔一人他们也可以过着比较幸福的生活。可是爸爸没有了,失去了家中唯一稳定的经济来源,且由于前年在泰州买了一套房,尚有20余万的贷款未偿还,);              在泰州买房要几个20万?,他已付的钱有多少?一个人的工资有这么多吗??、不打自招
作者: 寄微风    时间: 2011-6-12 18:48
死者喝酒不是一天两天了吧,这个事情家里人也是有责任的。那些劝酒的小官也是有连带责任的。
我想知道的是,死者家属到底想要多少赔偿金,以及单位给予多少抚恤金?
然后再和前段时间的拆迁自焚事件所要的赔偿金比较一下,不就什么都清楚了?
作者: 为什么呢不服    时间: 2011-6-12 18:50
还是让逝者安息吧
作者: 1013044933    时间: 2011-6-12 19:24
好可惜啊
作者: qianguilin    时间: 2011-6-12 19:43
让逝者安息吧!人情、友情比金钱更重要!
作者: qw3227217    时间: 2011-6-12 19:44
酒驾就是雷区,碰都碰不得,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作者: 长的不库    时间: 2011-6-12 19:44
是好事坏由后人来评判
作者: qianguilin    时间: 2011-6-12 19:45
让逝者安息吧!人情、友情比金钱更重要!
作者: 蜡笔小新    时间: 2011-6-12 19:51
支持楼主
作者: 蜡笔小新    时间: 2011-6-12 20:02
一个人活在世界上,总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更何况以执法的公职人员?但大凡是人,不会对一个鲜活生命的离 ...
局长亲人 发表于 2011-6-12 15:13



    支持你
作者: 真我风采明    时间: 2011-6-12 20:59
无语 只要不是因公殉职 酒精考验 不追认为烈士 从人情的角度看 值得同情。。。。。。。。
作者: 蜡笔小新    时间: 2011-6-12 21:13
也没要求追认为烈士啊
作者: jsxhlxp    时间: 2011-6-12 21:25
不管怎么说,酒后驾车总是不对的!
作者: 爱雨季107    时间: 2011-6-12 21:32
这一切怪谁呢???
作者: 局长亲人    时间: 2011-6-12 21:34
总有一些人的激愤甚至于要超越亲属,世道人心冷漠至此,让人心寒。我发此贴不是为宣扬,更不是为博取同情,也很清楚,一发此贴我必将站立于风口浪尖,之所以开口,完全是因为有人侮辱在先,我站在亲人的立场上不能不为逝者说几句话,我们不是借此敲诈,只是希望看到当事者能够及时站出来表示一下自己的歉意和哀悼,也应该对这样突然孤立无援的母子给予一定的说法。而为什么总有一些人,总是带着一种苛责的目光去审视一个已故的人?我发帖的目的维护换回死者的尊严,不是我此时还充满战斗力,要在这里和人打口水帐!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此时此刻,我比你们感受更深!不需要再来由你们指点什么!我就是站在亲人的角度来说话,他在我眼里,只是我叔叔,不是什么所谓的官!积点口德吧你们!还为我叔叔算买房的帐,我叔叔卖了沙沟的房子加上他多年的积蓄还有30万的贷款在泰州置一套房50多万的房怎么了?!你怎么不叫反贪局的人下来查我叔叔的啊!这个世道,还存在那些完全“朴素”的好官吗?你们何苦对一个死去的人苦揪不放?世道的冷漠,人心的戒备隔离,不明就里的评论批判,光逞口舌之快而无所作为的粪青,这一切,其实都比贪官污吏更为可怕!你们这种心理,我敢说,若你们自己有机会为官当权,只怕更是变本加厉的贪污腐化吧!!
作者: 3264539    时间: 2011-6-12 21:45
酒后驾车愿不得别人!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 candyICE    时间: 2011-6-12 22:26
作为一位国家公务员酒后驾车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去喝酒出了车祸这是自己咎由自取,出于人道我们对他家庭表示同情,但出于公理我们表示愤慨,不管政府赔偿金多少,这些赔偿金都是用的老百姓的血汗钱来赔偿的,难道说公务员酒后驾车出事就能让政府来买单,老百姓出了事就是活该,我想这些道理大家想想会明白的。
作者: 彼岸    时间: 2011-6-12 22:37
楼主说了这么多费话,醉酒还驾车所有解释都是苍白的...恶心的是还弄个局长亲人这个名字注册.
作者: 局长亲人    时间: 2011-6-12 22:51
“作为一位国家公务员酒后驾车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去喝酒出了车祸这是自己咎由自取,出于人道我们对他家庭表示同情,但出于公理我们表示愤慨,不管政府赔偿金多少,这些赔偿金都是用的老百姓的血汗钱来赔偿的,难道说公务员酒后驾车出事就能让政府来买单,老百姓出了事就是活该,我想这些道理大家想想会明白的 ”
你错了,我们不要老百姓的钱,我们要的就是当事人站出来表达歉意,尽自己人道主义的补偿。
公务员怎么了?公务员比老百姓更惨!一老百姓喝酒之后出事朋友出于歉意同桌人集体自发赔偿了28万!公务员连零头也没有!不要你自己当不成公务员,看到公务员就仇视好不好?!
作者: 就像浮云一样    时间: 2011-6-12 22:53
做为公务员,应该比百姓更懂的法。谁要他喝的,我要他喝,肯定不喝,我请他喝,他多不鸟我。嘴长在别人身上 ...
莫莫莫 发表于 2011-6-12 14:36



我国几千年的酒文化,怎么可能说不喝就不喝。当官不应酬怎么可能。应酬的官当的多大不知道,不应酬的官也必定是不会有大出息的。要想没酒驾,那关了酒厂才好呢?要想开车不出事,关了汽车厂才好呢?要想不酒驾,不出事,关了饭馆才好呢?可事情没那么简单的。关了什么都不可能。
作者: 局长亲人    时间: 2011-6-12 22:55
“楼主说了这么多费话,醉酒还驾车所有解释都是苍白的...恶心的是还弄个局长亲人这个名字注册.”
恶心的是你,局长所长的称呼是为了满足某些人喜欢看猛料的心理,亲人怎么了,我们本来就是亲人,你家没有亲人不成?称呼一声亲人你能怎么样?
作者: xhxhsina    时间: 2011-6-12 23:13
其实。。。你不想喝的话。。。难道还撬开你的嘴让你喝。。。还不是想打好关系。。。至于打好关系的目的大家都懂的。。。
作者: 我心很闲    时间: 2011-6-12 23:13
少喝酒,多吃饭,世道不平冷眼看,节哀吧
作者: xhxhsina    时间: 2011-6-12 23:15
29楼是个明白人。。。。
作者: 法子    时间: 2011-6-12 23:53
节哀~!!!这社会就是这么世态炎凉。
你有钱有权时谁都来巴结你,当你什么都没有时谁都躲着你!
你过得幸福时人家看不得你,你过得不幸福时人家又笑你!
所以我们调整自己的心态,交友慎重~!
珍惜真心对你的人~!
楼主挺住,事情已经发生了,接受现实吧!
人死了就死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生活~!
作者: 流浪綉財    时间: 2011-6-12 23:55
阿门。。
作者: 局长亲人    时间: 2011-6-13 00:09
其实。。。你不想喝的话。。。难道还撬开你的嘴让你喝。。。还不是想打好关系。。。至于打好关系的目的大家 ...
xhxhsina 发表于 2011-6-12 23:13



   是的,大家都懂!用不着你在这里提醒,人活在世上,无论你是何种身份,何种角色,做人无一不在遵循某种规则,这也不是我叔叔一人之过吧,整个社会大环境使然,我不是在此宣扬这是绝对正确的,但至少是可以理解的,你们这些人死揪不放,是何居心?!人命如草芥吗,不管如何,始作俑者不应该有一声道歉一些赔偿吗?为什么这里有这么多粪青不放过一个死去的人,你们仇官仇富,心理不平衡可以理解,但为什么矛头直指目前的最大受害者,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冷漠无动于衷?
作者: 上流社会    时间: 2011-6-13 00:57
酒高 。天下无敌
作者: 兴化啊伟    时间: 2011-6-13 00:58
回复 39# 局长亲人


    说到底你开这个帖子还不就是要人家赔偿嘛  说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做什么  直接说你们想要多少赔偿 我们帮你顶起就是了!
作者: 水乡诗人    时间: 2011-6-13 08:23
本帖最后由 水乡诗人 于 2011-6-13 08:28 编辑

人,坏得很!
作者: 局长亲人    时间: 2011-6-13 08:29
回复 41# 兴化啊伟


    你错了,此时已经不仅仅是赔偿问题,不需要你盲目的顶起,如果我们是漫天要价,狮子大开口,趁机敲诈,你应该全力来打压!
    现在我求的只是公理!有人说醉驾是不对的,这一点我们比你们更清楚更痛惜吧,可是谁能保证你一次也没犯过类似的心存侥幸之错?造成他酒驾的根源是什么?为什么有人总是在避重就轻,转移话题,极力讽刺一个死去的人?连对生命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你们还在这里跟我谈什么公正道义?!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沙沟乃至兴化这样一个地方的发展举步维艰,单从这个小小论坛就可以看出来,在这片土地上,掌握着话语权的居然是一群冷漠无知的刁民,趋炎附势的小人,昏庸无道的官吏!我以最真诚的态度写下这篇文章,却使我在这里几乎成为众矢之的,但我不惧,无论你是刁民,小人,或者昏官,我依然相信公道存在于看完此贴后沉默的大多数人中间!
作者: 专业理财    时间: 2011-6-13 08:39
看到现在楼主给我的感觉就是两个:第一是说他叔叔怎么怎么无辜,上有父母下有妻儿要抚养,而且酒驾的责任在于酒桌的人,第二是说想要赔偿,那你不会去打官司,去上访啊,在这边发神马帖子,有什么用啊!而且你要知道,即使最后人家肯补偿你,还不是从老百姓那里搜刮来的。说句不客气的话,以现在的社会氛围,即使你叔叔有理,也会被大家的口水淹死。公务员带头酒驾,确实是提现了三个代表的先进性,八荣八耻学得真他妈的好。
最后说一句,不要把网友当傻子,你们赔偿的事情是阶级内部矛盾,而且我们小老百姓和你们是属于不同的阶级!
作者: 兴化啊伟    时间: 2011-6-13 09:24
回复 43# 局长亲人


    我没有错 错就错在你叔叔是局长
作者: 局长亲人    时间: 2011-6-13 09:26
回复 44# 专业理财


      你口口声声讲阶级,说矛盾,对社会如此愤慨,对公务员如此憎恨,你怎么不去造反的啊!跟我在这里说有什么用,你真不是傻子,聪明得很!
作者: 南星虎父    时间: 2011-6-13 09:29
平常喝不化钱的酒多了去了,现在出事了要赔偿了,到论谈发帖,还骂人,我看你也不是好东西。
作者: 局长亲人    时间: 2011-6-13 09:30
回复 44# 专业理财


    我就是要发贴!在叔叔入土为安之前不会停止!网友能随便发表看法,为什么我们亲属就没有说话的权利?然道还要我们集体向你们认罪不成?!我没说叔叔完全无辜,你把我文章看看清楚再说!但我不可能不难过惋惜,事情不是发生在你亲人身上,你当然不疼。
作者: 蜡笔小新    时间: 2011-6-13 09:31
回复  专业理财


      你口口声声讲阶级,说矛盾,对社会如此愤慨,对公务员如此憎恨,你怎么不去造反 ...
局长亲人 发表于 2011-6-13 09:26



    不要和不相干的人动怒,不值得的,清者自清,你叔叔为人我是很佩服的,明天参加追悼会
作者: 猴哥    时间: 2011-6-13 09:31
这位局长亲人,你说这么多干什么呢,人巳逝,我们深表同情。希望你节衷
作者: 局长亲人    时间: 2011-6-13 09:34
回复 47# 南星虎父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谁!小人,躲在阴暗处的小人!姜姓家族有你真是耻辱!我在网上没有骂过人,我只说理,我不是好人也罢,现在的社会还有好人说话的地方嘛!恶人才好!说话才过瘾!
作者: 蜡笔小新    时间: 2011-6-13 09:35
节哀顺变,好好送姜局一程
作者: 局长亲人    时间: 2011-6-13 09:36
回复 50# 猴哥


    谢谢猴哥!我无法忍受,在叔叔入土之前我是不会停止的。要理解
作者: 董仁娟    时间: 2011-6-13 09:52
说得那么冠冕堂皇,说到底还不是为了赔偿金的问题,如果在一出事,人家就捧个百十万给你叔叔家人,我看你们还说不说了!人都是自私的,别说得那么好听,只要人家一句道歉的话就行了!如果人家只去道歉,没给抚恤金,你们会罢休?你直接说你们想要多少补偿金就是了,自己喝酒驾车,他是国家干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己都没做到,还把责任怪罪别人身上!你想在这里找到跟你共鸣的人,不可能的!
作者: 局长亲人    时间: 2011-6-13 10:02
回复 54# 董仁娟


    共鸣当然无法在你们身上找寻,人都是自私的,那是因为人都要寻求自己的活路,但有比金钱更重要的,就是人情味。
对于从不讲人情的人来说,当然是认为我们仅仅是想敲诈个百十万。小人之心!
作者: 海鹰    时间: 2011-6-13 10:18

作者: ZBX    时间: 2011-6-13 12:12
什么时候的事情,开的是公车还是私车?
作者: 小小样    时间: 2011-6-13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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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风之旅    时间: 2011-6-13 12:38
不知道喝了多少次。不知道罪驾了多少回,只不过这次被老天爷逮住了。“一个人工作还是在镇上,家里就过上了幸福生活”。还敢贷款在泰州买房,可见死前还是牛B的。否则人家局长也不可能左请右请,死了还同意陪五万不错了。不知道楼主是不是想你小叔评为烈士?还有如果你小叔酒驾撞死了别人那你会怎么说呢?陪5万还是50万?不怪别人只能怪死者自己。
作者: 董仁娟    时间: 2011-6-13 13:50
这人说话不上路子,你小得啊,醉酒开车,本来就是他的错,他没自己好好反省,先怪罪人家!以前没出事的时候,喝的多高兴啊,现在一出事,就是人家喊你喝酒的不好了!你以为你有人情味啊,屁?你以为你通情达理啊,好好反省一下吧
作者: 董仁娟    时间: 2011-6-13 13:57
要赔偿金本来就很正常的事,你说得好像就是都是别人的错,你家人一点错也没有!要就要呗,说得那么冠冕堂皇!还人情,人情值几个钱啊?
作者: 董仁娟    时间: 2011-6-13 13:59
好歹你叔叔开车是撞在树上,要是跟别人撞上,还不知道怎么跟人讲“人情”呢?就让死者安安心心的走吧,说再多也没用!本身就是他自己的错,怨不得别人!
作者: 陈小样    时间: 2011-6-13 14:22
从楼主的发帖和回帖来看,的确是一个没有素质的文化人。你发这样的帖,无非是想引起网络的舆论,来给政府或那些陪酒的人一些压力。无奈你却受不了网友的看事情的态度,网络本身就是这样,说什么的都有,你敢写出来就不要怕别人说,真是又奥做婊子又要立牌坊
先不说你小叔吃饭喝酒为公为私。酒后驾车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你还把责任推在别人身上,你要陪酒的人出于人道主义赔偿你家,赔了之后你又嫌少。请问你真正的想要的是什么。
网友都不是傻瓜,中国有句古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网络舆论可以帮你鸣冤也可以将你毁灭 。
兴化老百姓都是刁民,还好你叔撞的是树,自己死了 ,要是你叔撞死了一个兴化的老百姓,你是不是也打算来一个兴化的“刁民门”啊,要赔偿你叔叔的精神损失费啊,咱能别这样吗 ,
或许你叔生前是个好局长,为民办了不少好事,我们都应该去追掉和缅怀他。
但是你这样的言论,恰恰抹黑了你的叔叔,丑化了他的家人。
希望楼主能明白。 最后说一句,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作者: 陈小样    时间: 2011-6-13 14:25
楼主别回帖骂我 ,我受不鸟 。
作者: 有话要讲    时间: 2011-6-13 14:37
唉!越来越复杂。酒还是少喝点,前天晚上人民医院那有个酒喝多的送去抢救,结果死了,才40岁。
作者: 漫天飞花    时间: 2011-6-13 14:42
这件事我觉得大家可以换位思考一下,不要一味的在这骂公务员什么什么地,再说,我觉得请客的人有所表示也是应该的,或者说整个桌子上的人有所表示是应该的。
作者: 胤天    时间: 2011-6-13 17:42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有些事情不需要过多澄清或是其他,网络上的东西,没必要当真
作者: 专业理财    时间: 2011-6-13 17:57
上来找骂的
作者: 专业理财    时间: 2011-6-13 18:03
你看有几个网友支持你的,自己酒后驾车撞树上,还怨恨别人,那杀人犯是不是该投诉卖菜刀的?莫名其妙,我提到阶级的意思是不出事,也想不起广大的网民朋友,出了事情要造舆论了,开始发帖子,诉苦了,傻子才会上你的当
再说最后一句,有时间不要发了,让逝者安息吧!早点洗洗睡吧!
作者: 水乡诗人    时间: 2011-6-13 18:05
回复 63# 陈小样


    我要回的,不过不是骂你,你这样的言论我还是可以接受的,因为你不是恶意的人身攻击以泄私愤,是基本客观的评价,虽然有近乎侮辱我的言语存在,也许我在这里的言语是有些过激了,我何尝不明白网络是一个什么样的言论都会有的地方,我平时也不是一个斗士,是什么逼得我在这里近乎失控呢?请想一想吧。
    明日我叔叔入土为安,也没什么争辩的必要了,一切该结束了,此时我也平静下来,所有我做的一切,问心无愧。
    网络在这里,帖子在这里,想说什么悉听尊便。
作者: 专业理财    时间: 2011-6-13 18:21
不要和不相干的人动怒,不值得的,清者自清,你叔叔为人我是很佩服的,明天参加追悼会
蜡笔小新 发表于 2011-6-13 09:31



    这个追悼会是不是该这么说:

酒精考验的**同志,下班以后为了工作需要,依旧奋斗在酒桌上,当别人喝得昏天黑地的时候,他忽然想起自己的某一项工作还没有及时移交上级领导时,出于对于工作的热爱和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他不顾自己喝醉的事实,奋不顾身驾车驶向回沙沟的路上。不料天黑路滑,一不留神,撞到了一棵大树上。苍天啊,大地啊,你真的不长眼啊,我们好局长就这么被你带走了!他可是人民的好公仆啊,可是酒精考验的无产阶级战士啊,为了工作最后一刻仍然不离开自己战斗的地方!
作者: 海风之旅    时间: 2011-6-13 19:09
回复 71# 专业理财


    你还是专心理财吧,悼词轮不到你写啊。现在你先打听清楚“送花圈的有。。。。。。,还有谁通过其他不同方式表示慰问”。
作者: 海风之旅    时间: 2011-6-13 19:13
回复 70# 水乡诗人


    看来赔偿的事摆平了,否则不会火化。多少也向400的网友通个气啊。是不是传说的100多万加安排好工作啊?
作者: candyICE    时间: 2011-6-13 19:43
回复 31# 局长亲人


    我不仇视公务员,请不要误会,我仇视的是酒后驾车的人,碰巧的是你的这位酒后驾车出事的叔叔是公务员罢了,我不知道你在这发帖是要求政府赔偿呢,还是跟政府提什么要求,不管政府作出何种利益让步,我相信这个利益完全是牺牲的老百姓的利益,如果你的目的是说让那些一起喝酒的人出来道歉并赔偿,那是你家自己的事,请你自家去解决,出于人道我相信大多数网友会为你叔叔的家庭表示同情的,但绝不会去为一违法酒后驾车出事的人表示同情的,你说公务员比老百姓惨,我只想和你说一句,请你不要在这无知的侮辱网友的智商,最后说下我,我本人对你叔叔的家庭表示同情,但对你叔叔的行为绝不会同情,唯一庆幸的是你叔叔是撞的树而不是人。
作者: wkg66666    时间: 2011-6-13 19:44
这么年轻就走了,真的太可惜了!姜局安息吧,一路走好......!由衷地祈祷家人坚强好好的生活.....!
作者: candyICE    时间: 2011-6-13 19:50
回复 31# 局长亲人


     我不仇视公务员,请不要误会,我仇视的是酒后驾车的人,碰巧的是你的这位酒后驾车出事的叔叔是公务员罢了,我不知道你在这发帖是要求政府赔偿呢,还是跟政府提什么要求,不管政府作出何种利益让步,我相信这个利益完全是牺牲的老百姓的利益,如果你的目的是说让那些一起喝酒的人出来道歉并赔偿,那是你家自己的事,请你自家去解决,出于人道我相信大多数网友会为你叔叔的家庭表示同情的,但绝不会去为一违法酒后驾车出事的人表示同情的,你说公务员比老百姓惨,我只想和你说一句,请你不要在这无知的侮辱网友的智商,最后说下我,我本人对你叔叔的家庭表示同情,但对你叔叔的行为绝不会同情,唯一庆幸的是你叔叔是撞的树而不是人。同时请你动不动就说仇视什么的,这里没人仇视你家叔叔,我们只仇视违法的人而已。
作者: 邋里邋遢的猴    时间: 2011-6-13 19:53
少喝酒来多吃菜,够不到就站起来
作者: 聪聪宝    时间: 2011-6-13 20:48
已经这样了,不要再说下去争论下去了,没意义了
作者: 阿佑睿帝    时间: 2011-6-13 20:58
一个字 都是 酒 闯的货
作者: 专业理财    时间: 2011-6-13 21:52
回复  局长亲人


    我不仇视公务员,请不要误会,我仇视的是酒后驾车的人,碰巧的是你的这位酒后驾车 ...
candyICE 发表于 2011-6-13 19:43



    和我想说的一样,造舆论的
作者: 渴望防盗窗厂    时间: 2011-6-13 22:23
酒后驾车愿不得别人!自作孽不可活。。。。。。
3264539 发表于 2011-6-12 21:45



    楼主来找骂的
作者: 蜡笔小新    时间: 2011-6-13 23:08
楼主来找骂的
渴望防盗窗厂 发表于 2011-6-13 22:23



    口下留德吧,朋友。
作者: 默默爱酷    时间: 2011-6-14 02:44
回复 1# 局长亲人


    死者为大,这些过就不会有人去追究,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在当今贪官污吏横行的情况下,你的亲人发生了酒驾并且暴毙的事,在这种特殊的当今社会形式下,说他不好,说他好,不说好,也不说坏是不可能的,因为不足以泄民愤,因为国有谚语,善有善报,只是你亲人得善了吧。
作者: 默默爱酷    时间: 2011-6-14 02:48
回复  南星虎父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谁!小人,躲在阴暗处的小人!姜姓家族有你真是耻辱!我在网上 ...
局长亲人 发表于 2011-6-13 09:34



    得里各得,姜姓家族,,,看样子势力不小,。。。。
、  不是共党太狡猾,而是我们太无能。。。。。。。。
作者: 默默爱酷    时间: 2011-6-14 02:50
总有一些人的激愤甚至于要超越亲属,世道人心冷漠至此,让人心寒。我发此贴不是为宣扬,更不是为博取同情, ...
局长亲人 发表于 2011-6-12 21:34



    车子撞坏了多少钱啊。。。。。谁赔偿啊。如果是公车,以后这车肯定是转让了,如果报废了。这个不要你叔叔局长赔,它的家人已经赚了。
作者: 破狼    时间: 2011-6-14 07:46
没有什么好说的·既然喝酒了还开车,今年5月1日起,醉驾就入刑了,如果你叔叔没死,也是要刑拘追究法律责任的,所以现在讨论这个问题已经没有意义,就让逝者安息吧·~~
作者: 破狼    时间: 2011-6-14 07:51
楼主,如果你叔叔酒驾撞到别人呢?你又会怎么做·~???节哀吧·~~你们已经赚到了·
作者: 剑无痕    时间: 2011-6-14 08:51
我觉的参与每个人可以给予人道主义关怀。
但是作为一名公务员你不知道醉酒驾驶是犯罪吗,是成年人应该有自制力,对于死者只能安息。发这帖子象在伸冤,简直就是给抨击的。如果酒后驾驶开除了,你怪谁,怪请你喝酒的,还是怪酒厂,甚至法律。
希望妻子和小孩能生活好,所有人能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侥幸。
作者: 半盏清茶    时间: 2011-6-14 09:47
南无阿弥陀佛!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作者: 享受生活    时间: 2011-6-14 10:39
说几句吧:楼主的意思就是让当晚一起喝酒的人,出来道歉并给予赔偿;我想如果一桌人在一起赌博,其中一个人因兴奋过度,中风死亡,让其余人赔偿,还站的住脚;我们回头看,大家一起喝酒,合法合理,我们不管公事还是私事,先放一边,局长喝多了,驾车身亡,那我想问,如果局长发酒疯杀人放火,是不是一开始喝酒的几个人,都要有责任呢?何况你局长是酒后自己驾车!但是我也从有关报道上看到,如果一起喝酒的人,没有尽到阻止和劝说的义务,局长还是能得到一点赔偿的(其他电视相关报道),但是主要责任还是局长本人。

最后还想说的是,我们抛开公务员,局长,等等,这些都是浮云,酒后千万别开车啊,一起喝酒的人,也要劝自己的同伴务必远离。
作者: 不是菜鸟    时间: 2011-6-14 11:00
这帖子看了不说两句,还真感觉有点儿堵。吃公家的、喝公家的、玩公家的、开公家的,最后撞死在“酒后驾车”这条当下最最流行的法律杠杆上。。。。。。。其实,死者还是死的有价值的,至少给了当下为官者一个戒示,免费的酒少喝,免费的饭少吃,免费的车少开!逝者已逝,其亲属过于纠结也没啥大意思,生前享过为官的福,死了难不成还要享受为官的特权吗???送你两个字“低调”!好好活吧!不管是为官为民,但求一个问心无愧!!!!!
作者: 孤独的黑夜    时间: 2011-6-14 11:02
活该,谁叫你喝酒驾车。一分钱都不给,是所长那又怎么样了,,
作者: 小矮人    时间: 2011-6-14 13:07
请所有看到此贴的人珍惜今天所拥有的一切,因为生命真的异常脆弱,千万不要酒后驾车,有些错误永远无法挽回。
从纯粹的法律意识上讲,同饮者没有尽到劝阻、安全陪送的义务,受害人家属有权要求相关过错方作适当的赔偿,如果在赔偿方面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亲属方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作者: 行走在未来的人    时间: 2011-6-14 14:24
看了文章和网友发帖,无奈对几个人影响比较深刻,“南星虎父”、专业理财和海风之旅的素质令人汗颜,建议去西祠胡同社区看看我们那儿网友的素质,绝对令你们羞愧!本来与我无关,但有些人太令人恶心。南星虎父这个名字取得就让我鄙视你这个小人,网友不明白可以去西祠看看65的第四点。如此无耻行径还有何脸面在此说三道四,与八卦妇人何异?且其意图很明确,就是相帮参与的官员开脱!且不论你们是何利益关系,为官员开脱无视群众弱体,令人心寒。后两位不想多说,纯正的愤青,一股愤世嫉俗之情,语言粗俗。群众的愤怒根本无力解决问题,却使很多人失去了公正的准绳,变成了愤青。那些落井下石的人也是黯淡社会的残害者,不懂得事情的真相,一味地添油加醋,到底是不是有助于解决问题呢?如果只是看热闹,大可冷眼旁观,何必卷入其中,令亲者愈痛,令仇者愈痛快?现在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破碎的家庭,或许每年这样的惨案会很多,有的人会麻木。社会的黑暗让人们学会渐渐沉默,让很多人觉得我们无力改变这个国家,更不用说世界,我们放弃了行动。如果每个人都能积极冷静思考,做一个这个时代需要的斗士,或许我们现在改变不了这个国家,但相信未来一定会改变,而我们只需要迈出第一步!死者已矣,谁能忍心对一个失去了最珍贵的东西的人加以污蔑,难道没有一丝羞耻之心、怜悯之情吗?愿死者安息,愿生者平安!
作者: hzqqzh    时间: 2011-6-14 14:24
千不该,万不该,不该酒后开车
作者: 三分虎    时间: 2011-6-14 15:51
死者已矣,何必咄咄逼人。
作者: 沙沟小样    时间: 2011-6-14 17:10
你的小叔,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们小镇的人都明白狠,一米八几的高个子,一表人才,个个都说他好,是老百姓好工商人员,就前几年有工商税收的时候正常到镇上的小烟酒店拿个1条2条香烟不把钱的好工商人员啊!!!哎!中国的大好公务人员啊!为你死感到悲哀啊!犹如天空的陨石,一划而过,烟消云散!安息吧!
作者: 南星虎父    时间: 2011-6-14 19:16
回复102*看来你是个收害者,古人说的好,多行不义必自毙。
作者: 沙沟小样    时间: 2011-6-14 19:26
回复102*看来你是个收害者,古人说的好,多行不义必自毙。
南星虎父 发表于 2011-6-14 19:16



    我不是收害者  我上网替收害者说话!
作者: candyICE    时间: 2011-6-14 20:09
回复 99# 行走在未来的人


    这位朋友,你说这么多难道你明白真相是什么吗,你说你讨厌愤青,可你知道我们的那些开国元勋都当过愤青吗,只不过那时没有愤青这个词,解放后我们称呼他们为爱国知识青年,你知道五四运动在当时就是由那些知识青年组织起来的吗,这些人用现在你的称呼就是愤青,我们现在的社会如果没有愤青的存在,那真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当然论坛里有人出语粗鲁了点,我们大多数网友不会赞同,但比较起那些吃公家的,喝公家的,用公家的人,我相信骂只要便宜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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