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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再告兴化市民政局军安办!!! [打印本页]

作者: 天涯浪子    时间: 2004-11-4 12:27
标题: 再告兴化市民政局军安办!!!
<>2004年9月8日泰州日报:<BR>请看以下新闻,<BR>兴化与外地职介所合作输出百余退伍兵 <BR><A href="http://news.jschina.com.cn/">http://news.jschina.com.cn</A> 2004-9-8 8:27:01 <BR>9月1日,在南京通苑长城大酒店工作的兴化市安丰镇退伍军人赵剑给兴化市双拥办打来电话,告知他已被酒店提拔为办公室主任的事。<BR>赵剑于去年11月退伍回乡,今年4月经兴化市民政局短期培训输送到南京通苑长城大酒店工作。<BR>今年以来,像赵剑这样经兴化市民政局组织输出的退伍兵有113人。<BR>今年初,兴化市民政局决定有计划地培训、输出退伍兵。2003年秋后至2004年春季,兴化市共有741名义务兵退出现役。为做到有效输出,兴化市民政局跟本地和上海、南京、苏州等地政府部门职介所建立合作关系,实施专业对口输出。<BR>据资料显示,至8月底,经民政局组织输出的有113人,主要从事保安、财会、烹饪、营销和办公室工作,分布在上海、南京、苏州、无锡等地的企业。 <BR></P><FONT color=#ff3300></FONT><><FONT color=#ff3300>这件事第一不真实,我没有经过他们的培训,第二我都不知道,刚在网上看到才知道的.侵犯了我的名誉权.第三,我的退伍安置费都没有给全我.都拖了两年了。还有这是今年9年份登报纸的.上面说我今年4月份(即2004年.),经培训到南京的.“赵剑于去年11月退伍回乡,今年4月经兴化市民政局短期培训输送到南京通苑长城大酒店工作。”,简直就是无中生有。我是2001年年底退伍,2002年6月份,我部队一个领导把我介绍过去的.兴化市民政局知道这我的事,是我去年一次到他们那里要我的安置费时,把名片留给他们的。连退伍军人的转业安置问题都没有做好,还有什么资格被评为“双拥城市”,就是这笔钱不给我,我也要讨一个说法。</P></FONT><IMG src="http://400.com.cn/images/affix.gif"><A href="http://400.com.cn/images/upfile/2004-11/2004114122728.doc" target=_blank>相关附件</A>
作者: 升龙拳    时间: 2004-11-5 10:06
支持
作者: 轻舞飞扬    时间: 2004-11-5 18:11
就是啊,怎么能这样呢,应该找他们要个说法!
作者: 梅花三弄    时间: 2004-11-5 19:41
支持
作者: 阿山    时间: 2004-11-5 21:38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朋友:你说的没有用的,就是你告了又能怎么样?
作者: 升龙拳    时间: 2004-11-5 22:17
太黑
作者: 梅花三弄    时间: 2004-11-6 16:22
无奈
作者: 祥仔    时间: 2004-11-6 21:23
<IMG src="http://www.400.com.cn/images/upphoto/1163.jpg" border=0><FONT color=#f70909 size=6>已阅!</FONT>
作者: 天涯浪子    时间: 2004-11-9 20:12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一定会讨个说话的.</P>
作者: 匪兵    时间: 2004-11-11 10:43
<>我精神上支持你</P><>&nbsp;</P>
作者: 职业水手    时间: 2004-11-11 14:16
律师呢?
作者: 升龙拳    时间: 2004-11-11 23:42
有些事不好弄, 也别难为<SPAN id=yu67926>律师</SPAN>
作者: 快乐女孩    时间: 2004-11-20 08:26
这些事情太复杂了,呵呵,现实有现实的无奈!
作者: 翘牙小袋鼠    时间: 2004-11-21 11:50
<>律师不是什么话都敢说,什么开司都敢接地~~~~~~~~~</P>
作者: jsxhfm    时间: 2004-11-24 00:15
审计风暴必须要的啊!
作者: 绝情绝恋    时间: 2004-11-24 10:41
< align=center>你有这样的想法是对的。我支持你。</P>< align=center>你现在可以去找他们讨个说法</P>< align=center>他们侵犯了你的权利</P>< align=center>可以要求赔偿</P>< align=center>&nbsp;</P>
作者: 玻璃鱼缸    时间: 2004-11-25 00:26
<>楼主叫赵剑啊??</P><>我支持你。一告到底。。。</P><>现要有好多电台也有维权节目。你让“讨厌的”记者们去帮你查。。</P><>听FM101.1 江苏交通广播网。每天三档节目。(听众免费参与投诉的)</P><p>[此帖子已被 玻璃鱼缸 在 2004-11-25 0:29:03 编辑过]
作者: 绝情绝恋    时间: 2004-11-26 16:09
< align=center>不,我叫金龙</P>
作者: 毒药    时间: 2005-6-17 01:42
<>共产常是不会让所谓的人民破坏他的形像的。。。。。</P><>&nbsp;</P>
作者: 绝情绝恋    时间: 2005-6-22 10:44
< align=center>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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