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400生活网
标题:
兴化国土局改正“最滑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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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芃芃
时间:
2011-3-10 11:19
标题:
兴化国土局改正“最滑稽回复”
兴化市政府网市民论坛,近日出现一则“兴化国土局最滑稽的回复”的帖子,帖子复制了该市国土局发言人回答网民的一段话:“我局已要求该企业在2011年2月31日前必须动工建设。”2月份有了31日?雷人回帖引起网友热议。昨天下午,发言人已更改了失误回复。
记者看到,这则“兴化国土局最滑稽的回复”的帖子,由网友“芙蓉王”所发,帖子复制了“市国土局”回复市民问题的一段话,回复全文是:“网友:你好!我局及戴南镇人民政府对该企业下发了限期开工通知书,要求该企业在2011年2月31日前必须动工建设,否则,将收回其未能充分利用部分的土地使用权。”落款是“兴化市国土资源局”。
“芙蓉王”称,“要求该企业在2011年2月31日前必须动工建设”,企业不动工建设,也没有违法呀,因为根本没有2月31日。
该帖被很多网友热议,称国土部门发言人太“可笑”。有人还调侃说:“我老婆所在的工厂2月29日、2月30日、2月31日未发工资!该找谁去主张权利?”记者注意到,昨天下午,该市国土局回帖称,之前回复中的文字错误已改正,在此向各位网友致歉,谢谢提醒!有网友对国土局的失误也表示了宽容。
昨天下午,兴化市国土局计算机中心一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现失误是其一名同事,目前错误信息已经更正。
作者:
淡雅五粮醇
时间:
2011-3-10 14:46
群众的力量强大、、、
作者:
淡雅五粮醇
时间:
2011-3-10 14:47
群众的力量强大、、、
作者:
yue
时间:
2011-3-10 19:13
谁这么搞笑啊
作者:
熨斗不烫
时间:
2011-3-10 20:04
回复
1#
芃芃
心不在马焉
作者:
tigerthree
时间:
2011-3-11 22:15
这只是冰山一角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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