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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兴化旅游局15万元买大鳖,大鳖已死,“后事”未了 [打印本页]

作者: 政协委员    时间: 2010-12-26 12:02
标题: 兴化旅游局15万元买大鳖,大鳖已死,“后事”未了
现状 大鳖已死,“后事”未了
朱瀚威说,如果早知道这只大鳖是外来物种,不能在兴化安家,旅游局不可能花那么多钱购买。他们判断,不排除在某个环节上有人提供了虚假信息,这就有可能涉嫌欺诈。“现在警方已经介入调查。”那么,鳖贩子买卖缅甸孔雀鳖是否存在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嫌疑?中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CITES)主任助理曾岩表示,缅甸孔雀鳖未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所以如果想要进出口的话,只要海关检验检疫合格,就不算违法。但如果鳖贩子进口大鳖未报关,那就涉嫌非法贸易了。
据了解,大鳖现在已经死亡。原因是缅甸孔雀鳖不是本地物种,不适合在本地生存。现在,大鳖已经被制成了标本,可能被安排在乌巾荡湿地公园展出。
作者: jiatong    时间: 2010-12-26 12:18
缺德啊
作者: yxnh2010    时间: 2010-12-26 14:41
怎么都有这个贴子啊。
15万被花了。还有理了。到处说。
郁闷。。。。。
作者: bq666666    时间: 2010-12-26 15:06
花掉纳税人的钱,领导该问责啊。
作者: 看夜的小孩    时间: 2010-12-26 19:42
楼主滴意图是神马。。。。。。。。。。。。。。
作者: 政协委员    时间: 2010-12-26 20:14
作为政府部门不能头脑发热能云亦云这15万又是老百姓血汗,什么时政府部门花钱之前先思考思考
作者: 就像浮云一样    时间: 2010-12-26 21:44
挣的人不花,花的人不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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