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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熨斗门”事件应该平息了,我们应该冷静的看待这件事情! [打印本页]

作者: 男人世界    时间: 2010-12-26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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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因你而快乐    时间: 2010-12-26 09:58
LZ可以理解那个虽然被很轻的处罚了的犯罪分子。但我们不能理解你。
无论熨斗是不是烫人,让小朋友们排队来给她烫,她当自己是法西斯?还是这个本该就是应该提倡的教育方法?犯罪分子被警察抓起来了,敢说,我不接受你们的处罚吗?处罚的太轻,人都应该为自己犯的错误买单,而她,正好赶上了特价,会员价,超级的便宜,半卖半送,没事在偷着乐了。你还理解,你理解....《省略两句粗口》。
作者: 邋里邋遢的猴    时间: 2010-12-26 10:07
尺条子打在手心,只是痛了一会而已!但我不敢拿它跟熨斗烫这种惩罚比!
楼主有胆量
作者: 旺仔小馒头    时间: 2010-12-26 10:22
这段时间我也就此事想了好多天,易老师的行为确实让人恨,当然她也受到了惩罚,孩子虽调皮,但那是他们的天性,我们希望孩子尽快恢复,家长的心情我们也能理解,但现在最重要的是治好孩子,而不是把孩子抛头露面的在媒体面前,这样对孩子也是一种伤害。再想想幼儿园,想想两位园长,她们也在积极地为孩子治疗,她们是最不希望此事发生的人,毕竟创办了十年的幼儿园,多少的心血与辛酸啊,没有园长,老师的付出,以及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幼儿园会成为泰州优质园吗?没有园长,老师以及小朋友的付出“板桥先生找啊找”会获得那么多的奖项吗?而且办园十年中口碑一直很好,家长也很相信,可想而知当时大家付出了多少,现在毁于一旦,两位园长现在的是心情我们所不能体会的。两位园长现在除了积极地给孩子治疗外还有就是更好的加强管理,更好的为家长们服务。希望大家冷静的想想园长也是受害者啊,这种打击这种压力也不是常人能承受的啊。所以希望大家放幼儿园一条生路,放在园的老师们一条生路吧,我相信,大家以后会看到园长,老师们的努力地,幼儿园会更好的。
作者: xhwpz    时间: 2010-12-26 10:37
孩子没哭???LZ你在现场的吗? 烫成那样孩子都没哭 你感觉可能? 难道这7个小孩的神经末稍都坏死吗??
作者: 因酷判刑    时间: 2010-12-26 11:03
有这样的帖子。。。总有几个小号帮顶!   哎!   小号请闭嘴!OK?
作者: caijieMY    时间: 2010-12-26 11:05
回复 6# xhwpz


  在没有看见事实的情况下,谁都不能确定,你也不例外
作者: caijieMY    时间: 2010-12-26 11:06
回复 7# 因酷判刑


    我们只是冷静后再看这件事情而发出的意见,
作者: 因酷判刑    时间: 2010-12-26 11:08
回复 9# caijieMY


    你们!?   你们有几个人?  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作者: 因你而快乐    时间: 2010-12-26 11:32
幼儿园到现在对社会道歉了?
犯罪分子受到该受的惩罚了吗?
你们这些人,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也在酝酿着自己什么时候也去触犯一下,这并不能给犯罪分子给予严厉惩罚的法律。
我们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犯错的人,出来真正的道歉,说白了,你们算个P。你们写的东西,并不能让人民原谅他们,只会对她们的逃避更加唾弃,你们只是起到了相反的作用。回去再构思一下,这个方法行不通。
作者: xhwpz    时间: 2010-12-26 11:45
回复 8# caijieMY


    我确定了,前些时候坛友们上传的照片总不至于是PS的吧,你用你自己的脚趾想一下你自己被烫之后成那样,在烫的时候你会不会疼,可能小孩是没哭或者说是哭了没流眼泪,哎。。。。明摆的事实为什么还要说那么多呢
作者: bq666666    时间: 2010-12-26 12:27
 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
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
犯罪。 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
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作者: bq666666    时间: 2010-12-26 12:34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四百零二条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
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熨斗不烫    时间: 2010-12-26 20:12
回复 14# bq666666


    经本核准,同意执行以上判决!
作者: 飞舞雨中    时间: 2010-12-27 16:33
不公正,回平息吗?
如果LZ家的孩子受到这样的伤害,请问LZ,你会平息吗?
LZ,其实我一直怀疑,为什么400里面就你一个人一直在叫平息熨斗门事件?
你难道跟那个易什么的有一腿?还是你什么和事老?

装B遭雷P
作者: 旺仔小馒头    时间: 2010-12-27 18:42
回复 11# 因你而快乐


    想触法的是你吧,新闻发布会没看啊,幼儿园没道歉吗?幼儿园也是受害者啊,难道要跟你道歉?你说我们平静的看这件事的人算个屁,那你还不算个屁呢
作者: 知不知道不知道    时间: 2010-12-27 19:20
回复  因你而快乐


    想触法的是你吧,新闻发布会没看啊,幼儿园没道歉吗?幼儿园也是受害者啊,难道 ...
旺仔小馒头 发表于 2010-12-27 18:42



    一看你就是个马甲,一看就知道你出于什么目的。幼儿园不需要道歉吗?不需要为他们在事情出来之后,而去用谎言欺骗家长,孩子只是跌打的行为道歉吗?现在我们大家都知道了,你们这一帮子人,就是幼儿园的托。
作者: 因你而快乐    时间: 2010-12-27 19:28
回复  因你而快乐


    想触法的是你吧,新闻发布会没看啊,幼儿园没道歉吗?幼儿园也是受害者啊,难道 ...
旺仔小馒头 发表于 2010-12-27 18:42



    幼儿园只是受的易某人的害,不能去请求群众的原谅。群众需要的是幼儿园就试图掩饰真相的错误事实道歉。请您表明自己的目的,毕竟现在网友都是理性的。新闻发布会?对,是发布了。那么你去看看周围的议论,是不是有人接受。
我知道你在试图平息这个事情对幼儿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犯错不要紧,态度是关键。而且,我可以肯定的认为,你只是站在幼儿园以后的发展利益上来看待这个事情的。但你需要知道的是,你这样不停的去让人们停止议论,而不是去做点什么来让群众们知道,至少板桥幼儿园是有诚意去道歉的。你的做法并不能得到你想要的目的,当然,这只是我的善意提醒。
不信你试试。你继续下去。只会让人们更加的反感。
人们都是善良的,但对待死不认错的行为,也不会赞同。
如果你能代表园方的话,那么,你是不是可以道歉呢?也许,你立刻会得到人们的原谅。呵呵。
作者: 因你而快乐    时间: 2010-12-27 19:30
对了,我并没把你这个帖子高亮,置顶,目的,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在你们的道歉下,原谅你们的过失。
当然,如果你认为需要引起注意的话,我完全可以按您的意思办。
作者: 世间路    时间: 2010-12-27 21:42
我听说易某以前经常用这方法吓不听话的小孩,以前都很幸运,没出过事,这次是因为温度没掌握好,听说排队的7个小孩里面,前2个被烫的都没事,没感觉,所以她以为不烫的,所以后面小孩放脸上的时间可能长了些,加上小孩的“勇敢”才造成了这样的后果。不过有一条可以肯定,她在主观上确实不存在故意,只是可怜了那几个孩子。
作者: WO无所谓    时间: 2010-12-28 19:18
说她不是故意的人估计头脑子有问题
作者: WO无所谓    时间: 2010-12-28 19:20
回复 17# 旺仔小馒头


    怎么又有你的身影啊,难道易BB真是你妈,这么替她说话
作者: 爱你宝贝摄影    时间: 2011-1-2 14:31
只是来祝福受伤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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