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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看了牛牛文章的观后感。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哥    时间: 2010-12-19 22:29
标题: 看了牛牛文章的观后感。
牛牛的文章还是很理性,表示支持。
其实这个事件出了,几方面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1.孩子受了伤害,脸上被烫伤,(还可以医好吧),但幼小的心灵受到极大的伤害这是无法弥补的。
2.家长的心痛,现在都是独生子女,平时的关心爱护还有恐不及,何况受到这样的损伤,比父母自己受伤还要心痛。
3.园方受到伤害,多年积累的名誉毁于一旦,办企业也好,幼儿园也好,多年付出的艰辛也是很不容易的,不能光看到人家现在赚了不少的钱,必竟人家是付出得到的收获,又不是贪官钱来得容易。
4.还有那个易某某,犯下如此不可饶恕的罪行。如今,初步得到的惩罚是拘10天,罚款500元,园方开除。很多人都不满意,现在事情还没完,只有试目以待。即使就这样结了,千万人的唾骂,良心的遣责,犹胜于法对她的惩罚吧!她从里面出来,还有何面目在兴化行走?就是到外地工作,了解她这段历史,还有单位能使用她吗?所以,她伤害了孩子们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尽管是罪有应得。
5.伤害了兴化的形象。如果有人要在兴化投资,知道了这事件,会想到,我的孩子带过去该往那托?怕怕。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自家人何必把丑往外捅?今天你出气了?出了气改变了兴化的整体素质了?给兴化带来繁荣了?

如今社会各行各业竞争激烈,生活不易,生存不易。我们争了,也骂了,过段时间也会淡化了。我们还是好好学习,好好工作,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只有提高了自己,才会有能力帮助有困难的人,那样人生才会更有意义。
作者: 信守一个信念'    时间: 2010-12-19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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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0-12-20 08:05
楼上经典
作者: 香草咪咪    时间: 2010-12-20 08:23
要是你小孩被烫了你还会这么说吗,       不好意思,原来楼主是没得用,养了也没屁眼的
作者: 奥特曼    时间: 2010-12-20 08:38
本来心情还蛮好的!  看了楼主的文章我很是不爽。。。。莫非LZ和2楼的都是传说的“卧底”??

说实话这样的处理结果很是让人费解!   

让我们不经想到易XX要么、怕地、可能、扬滴、或者家里有“幕后工作组”的支持!

我们假设这7个小孩其中一个是政府官员的孙子?或更大来头的。。。

我们没事的时候可以想想这又可能是哪种处理结果呢!?

卧底闭嘴!!!小号闭嘴!!!
作者: 惹我废了你    时间: 2010-12-20 08:52
先找到姓易的那王八蛋打她个生活不能自理,草他吗的王八蛋,你妈逼卖比的姓易得你以为你他妈有关系弄不死你,你他妈就可以无法无天,告诉你老子就瞧不起你妈这些关系户,易王八蛋草,姓易得你看看你他妈打上马赛克都能看出你他妈长的一逼样

作者: 3264539    时间: 2010-12-20 08:56
想想要是他的儿子被烫了!
理性!? 淡定!?。。。。。。。。。。。。。。。。。。。
作者: 大哥    时间: 2010-12-20 10:06
要是你小孩被烫了你还会这么说吗,       不好意思,原来楼主是没得用,养了也没屁眼的
香草咪咪 发表于 2010-12-20 08:23



    你全看了文章吗?理解文中的意思吗?白长了一副猪脑。都是没屁眼。
作者: 专业理财    时间: 2010-12-20 10:26
对于第5条,绝对不赞同,出了问题就要及时报道,我们享有知情权,什么事情都捂着,藏着,能不产生暗箱操作吗?能不产生权力寻租吗?一个不透明的地方政府会更让投资商感到害怕
作者: 暮光之城    时间: 2010-12-20 10:35
宽恕,那是上帝的跟她的事情,我们应该安排他们见面,因为我们受够了谎言。
作者: 寄微风    时间: 2010-12-20 11:50
呵呵。牛牛和稀泥,“大哥”掺了一把泥,又倒了一点水,原来还是和稀泥。
前两条是“泥”,我就不说了,后三条来谈谈——

3.园方受到伤害,多年积累的名誉毁于一旦,办企业也好,幼儿园也好,多年付出的艰辛也是很不容易的,不能光看到人家现在赚了不少的钱,必竟人家是付出得到的收获,又不是贪官钱来得容易。——园方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说法,园长丢了几千块钱就走了。对于受害者家长,好像还没有什么赔偿,上级管理部门也没有拿出让人满意的处罚措施。通过这个事件,板桥幼儿园有没有什么具体措施?对那位旁观烫学生的老师,又是准备怎么处理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应该拿出诚意,把措施拿到400上来晒晒,亏得400网站帮着捂盖子,园方有悔意,可以放到400上来说说,瞧不起400还是怎么的?

4.还有那个易某某,犯下如此不可饶恕的罪行。如今,初步得到的惩罚是拘10天,罚款500元,园方开除。很多人都不满意,现在事情还没完,只有试目以待。即使就这样结了,千万人的唾骂,良心的遣责,犹胜于法对她的惩罚吧!她从里面出来,还有何面目在兴化行走?就是到外地工作,了解她这段历史,还有单位能使用她吗?所以,她伤害了孩子们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尽管是罪有应得。-------易某某的判罚太轻太轻,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听到有网友认为判重的说法。尽管我们都知道有法必依,但是这样有强大“弹性”的法律,完全违背了法律“惩恶扬善”的立法准则。这样的判罚,完全是在“鼓励犯罪”。合着烫伤一位学生只需要拘留一天半,罚金75元?

5.伤害了兴化的形象。如果有人要在兴化投资,知道了这事件,会想到,我的孩子带过去该往那托?怕怕。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自家人何必把丑往外捅?今天你出气了?出了气改变了兴化的整体素质了?给兴化带来繁荣了?-------------一句话,你把别人当家里人,别人未必把你看成自己人。“专业理财”的意思已经很清楚了。

我对“大哥”没意见,只是觉得你在这个事情的认识上有点误区。有的话“牛牛”可以说(虽然他自己心里未必认同),有的话“牛牛”不好说,但是“大哥”就别瞎掺和了。
作者: wash789    时间: 2010-12-20 12:36
呵呵,明理人看了都知道楼主和牛牛是板桥幼儿园的托,
作者: 熨斗不烫    时间: 2010-12-20 13:53
顶……………
作者: 熨斗不烫    时间: 2010-12-20 13:57
乄乂长:今有
作者: 阿佑睿帝    时间: 2010-12-20 14:04
回复 12# 寄微风


    顶12楼的 太赞成了。。。。。。。。。。。。。。。。。。。。。。。。
作者: bq666666    时间: 2010-12-20 15:45
事出后学校和政府如果及时给孩子治疗,处理肇事者,做好家长工作。事情会闹大吗?靠隐瞒真相,封锁消息有用吗?
作者: 无业良民    时间: 2010-12-20 16:05
出了这件事哪个幼儿园最倒霉?
板桥??
错!!!
是机关幼儿园!
不信你去问问,肯定是整顿,整顿,再整顿!!!
作者: tz0523    时间: 2010-12-20 16:17
完全同意12#
作者: tz0523    时间: 2010-12-20 16:24
公众有知情权!
为了兴化今后不再发生此类“害童事件”,所以,不能淡说淡议,一定要有个说法:
一定要将有关责任人员绳之以法!
一定要责令板桥幼儿园停业整顿!
一定要揪出板桥幼儿园背后的保护伞!

这与维护兴化形象和投资环境究竟有什么关系?!
作者: tz0523    时间: 2010-12-20 16:32
也请那些知趣识相的人们不要不负责任,不要再刺激公众的神经!!!
作者: QQ86918583    时间: 2010-12-20 16:36
图片太经典了
作者: lizhipeng0523    时间: 2010-12-20 21:39
回复 3# 信守一个信念'


    哥们。这图太牛逼了。
作者: lizhipeng0523    时间: 2010-12-20 21:40
招商引资是看你地区的有没有钱赚、就算天天烫死人。那些商人也不会管的..有钱赚就可以
作者: lizhipeng0523    时间: 2010-12-20 21:44
回复 21# tz0523


    刺激?是不是这事就不应该曝光?就行隐瞒下去?凡是都有两面性。记住是两面....
作者: 信守一个信念'    时间: 2010-12-20 21:59
回复 24# lizhipeng0523


     就是
作者: 信守一个信念'    时间: 2010-12-20 22:00
回复 25# lizhipeng0523


     如果幼儿园不隐瞒实情不至于会发展成这样
     越是隐瞒咱们反映越大
作者: lizhipeng0523    时间: 2010-12-20 22:01
回复 27# 信守一个信念'


    同意
作者: xhscw    时间: 2010-12-20 22:17
莫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为。。。。网络力量强大 我们不说 不一定人家不说  想要大家都不说 很简单
砸了中国所有 电信局 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 让大家上不了网  这样就没人知道兴化出这么大的屁漏了。
作者: tz0523    时间: 2010-12-21 09:10
回复 25# lizhipeng0523


    我是针对LZ《观后感》中“不负责任”的观点“刺激”“公众的神经”。
作者: 形单影只    时间: 2010-12-21 09:33
大哥的帖子我一半赞成,一半反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作者: 林湖一百姓    时间: 2010-12-22 00:24
那个叫牛牛的LZ,既然做了兴化一个稍有影响力的论坛的BOSS,思想跟得上大众的主流这是最基本的,遗憾的是发的那个帖子,让偶觉得他只是代表某些少数人利益的非主流……
有句俗话:上梁不正下梁歪,我想要是这件事情发生在北京上海的一些个大城市的话,处理结果是怎么样的,我们都能预见到的,就好像前一段时间的上海大火处理结果。
只可惜,这里是兴化,群众觉悟偏低,老百姓几乎没有话语权,媒体舆论监督道德的缺失,才会导致了这样一个荒诞的处理结果。
估计全中国的大小ZF,都在心底暗暗佩服兴化ZF了————你们太牛了,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把老百姓忽悠的服服帖帖的。而且没有什么状况发生,一切风平浪静……
作者: 买米下锅    时间: 2010-12-22 09:35
呵呵。牛牛和稀泥,“大哥”掺了一把泥,又倒了一点水,原来还是和稀泥。
前两条是“泥”,我就不说了,后 ...
寄微风 发表于 2010-12-20 11:50



    强中自有强中手....

LZ淹没在口水之中了吧。。。
作者: 大哥    时间: 2010-12-22 11:09
论坛论坛,没有争论就不叫论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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