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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摸着良心去对待“熨斗”事件 [打印本页]

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0-12-19 08:37
标题: 请摸着良心去对待“熨斗”事件
市公安局负责人通报了事件的调查结果,并当场宣布了对肇事幼儿教师易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昨天,7名幼儿中已有两位正常上学,另有两位伤情较重的幼儿应家长要求往上海治疗,其余患儿伤情恢复良好。昨天上午,该市教育局还召开了城区民办幼教场所业主的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学校要强化管理,杜绝发生此类事件。板桥幼儿园的负责人已经对肇事的易某作出辞退决定。

小崔是当天被易某烫伤最严重的孩子之一。昨天晚上,其父崔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7日上午,他带着小崔和另一名烫伤严重的孩子小亮及其家长,在板桥幼儿园陆园长的带领下,乘车来到上海瑞金医院接受治疗。下午到达上海后,陆园长给他们两名家长各留下3000元治疗费后即离开了上海。昨天上午医生仔细诊断后,称两名孩子需“分期治疗”,一周后复检。至于两人脸上会不会留下疤痕,专家目前还不能确定。带着医生开的药,他们和孩子昨天下午即赶回兴化。板桥幼儿园两名园长还专门赶来,详细询问了孩子在上海医院治疗的情况,并表示还将请心理老师对孩子进行心理矫正。


伤情未定,为何匆匆处罚?

这名幼儿园老师伤害了7名孩子,到底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抑或是更严重的刑罚,应当是值得认真对待的。依据法规,行政拘留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在这起事件中,7名幼儿受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是否留疤还未有定论,而此事给幼儿留下的心理伤害短期也是难以化解的。

据了解,伤情鉴定虽不是处罚的唯一依据,但却是重要依据。在没有确定的伤情鉴定的情况下,警方就作出处罚,可能有点“操之过急”了。此前,山东曾发生过一起老师打学生事件,先是鉴定轻微伤,警方匆匆做出“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而第二次鉴定为轻伤,则上升到刑事案件,当事人随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不知兴化这起事件随着时间的推移,结果会不会有什么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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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因你而快乐    时间: 2010-12-19 08:40
这样的惩罚,对那些试图冒险犯罪的人们来说,是个天大的福音。
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0-12-19 08:42
回复 2# 因你而快乐


    这种低级别的处罚,只会纵容犯罪啊!

   不知道政府怎么如此简单的处理,难道这种事情还低调处理吗?
作者: 爱雨季107    时间: 2010-12-19 09:06
关注中~
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0-12-19 09:12
本帖最后由 芃芃 于 2010-12-19 11:32 编辑

回复 4# 爱雨季107


    兄弟,还关注个啥,都判了!

    但愿孩子们以后没啥问题把!


   这该死的老师,该死的。。
作者: 上官河边上的    时间: 2010-12-19 09:37
相信这帮鸟人会处理好????还不如去相信卖屄滴竖牌坊呢。
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0-12-19 09:51
回复 6# 上官河边上的


    此话经典,经典的恰到好处!

  赞成
作者: fog    时间: 2010-12-19 10:14
很奇怪的是 为什么不是“故意伤害罪”呢?更奇怪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呢?

犯罪成本太低!!!!!!孩子们的心理一定会受伤的!!!!继续关注!!!!!
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0-12-19 10:17
回复 8# fog


    呵呵!那些法律是给没有权利的人们设置的!
作者: 栋栋    时间: 2010-12-19 10:29
兴化公安局就这样办事,对外解释都是说,误以为熨斗不烫了,这易某烫了一个小朋友还能不知道这烫斗烫吗,对这样的老师如此的轻判。以后还能人敢去上幼儿园吗?公安局的人良心都没有了吗?睁着眼睛说瞎说。反正以后我们的小孩是坚持不送到板桥幼儿园的。这样的师德实在没法接受,这样的政府也没法让老百姓接受!
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0-12-19 10:31
回复 10# 栋栋


    赞成!

 其实政府应该对板桥幼儿园进行闭园!此类事情太严重了
作者: shao1313    时间: 2010-12-19 10:34
蛇鼠一窝,都不是好鸟~~这样的结果不是广大民众想要的
作者: shao1313    时间: 2010-12-19 10:35
蛇鼠一窝,都不是好鸟~~这样的结果不是广大民众想要的!
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0-12-19 10:37
回复 12# shao1313


    言之有理!一群败类解决事情。越解越迷糊。。。已经摸不着头脑了·
作者: 胖嘟嘟    时间: 2010-12-19 10:58
别惹我,惹毛了我也弄个熨斗去烫你!

不就500块钱的事吗,不就拘留10天嘛~

姐有钱也有大把的时间,5W姐都不在乎,照死里烫........
作者: 芃芃    时间: 2010-12-19 11:34
唉。。。。。。。。。
作者: 甘草    时间: 2010-12-19 12:35
她爸是李刚?
作者: bq666666    时间: 2010-12-19 15:22
可能罚了500元,送了5000
作者: lizhipeng0523    时间: 2010-12-19 16:59
草。麻痹的,这么处理就完了?等那贱货出来。有兴趣的哥们一起去烫烫他、这点钱哥还是花的起的。。十天烫一次。看她能熬多久
作者: jiajuen    时间: 2010-12-19 21:21
打她个呆B,,,,,```瘟B``杂千。
作者: 落单的候鸟    时间: 2010-12-19 22:34
教育局局长应该下台。。。公安局局长法院院长应给予严重处分
作者: 小宝哥    时间: 2010-12-20 00:59
去公安局把做这个决定的人也烫一下,不就500 10天么。
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0-12-20 07:47
回复 15# 胖嘟嘟


    你是暴发户呀!

   你花5W 能烫不少呢,能烫100个呢?
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0-12-20 07:48
回复 23# 小宝哥


    大哥!我支持你!

 去局里烫下公安局:局长,副局。
 
 去市政府烫下:市长。副市长

 差不多了7位,罚你500,拘10天
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0-12-20 07:49
回复 22# 落单的候鸟


    言之有理啊!

 都换省委书记了,这些鸟人也应该换掉了·
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0-12-20 07:50
回复 21# kkjkk


    狗日的教育局局长,敢问他家孩子在哪个学校,找人烫烫!
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0-12-20 07:51
回复 17# 甘草


    她爸是老毛·
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0-12-20 07:52
回复 19# lizhipeng0523


    妈的! 我的帖子被河蟹了?
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0-12-20 07:57
回复 20# jiajuen


    艹他妈的·
作者: 胖嘟嘟    时间: 2010-12-20 12:10
回复 24# 晶天达人


    去去去,别惹我!
作者: 全職殺手    时间: 2010-12-20 12:32
相信这帮鸟人会处理好????还不如去相信卖屄滴竖牌坊呢。
上官河边上的 发表于 2010-12-19 09:37



    水太深···继续潜水中····
作者: lizhipeng0523    时间: 2010-12-20 20:42
回复 29# 晶天达人


   和谐的帖子太多了。。
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0-12-21 07:59
回复 31# 胖嘟嘟


    咋滴拉! 生气了哈!

  忽忽··············
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0-12-21 08:00
回复 33# lizhipeng0523


    这社会真TMD操蛋!


    把老百姓都河蟹了·、、
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0-12-21 08:01
回复 32# 全職殺手


    潜水去把!  小心把你河蟹了········
作者: 聪聪宝    时间: 2010-12-21 18:40
相信政府为民做主,母猪也会爬上树
作者: 晶天达人    时间: 2010-12-23 10:23
回复 37# 聪聪宝


    对头!
作者: 死水微男    时间: 2010-12-23 15:21
过去了。。。
作者: 易蓓蓓    时间: 2011-1-20 11:55
送过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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