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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市公安局依法严惩一名酗酒滋事分子 [打印本页]

作者: 看夜的小孩    时间: 2010-10-9 17:19
标题: 市公安局依法严惩一名酗酒滋事分子
10月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周某(男,40岁,周庄镇人)酒后到镇政府以为女儿找工作为由找镇领导,在未找到的情况下,周某将政府一楼、二楼办公室的门踢坏5扇。在派出所民警将该周依法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后,周某又砸坏派出所电话机3个,并将派出所办公室门踢坏,同时摔坏放在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接周庄派出所报告后,治安大队带班负责人迅速带领值班干警和辅警赶往周庄增援,并将周带至治安大队审查调查。8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作者: 芸芸众生    时间: 2010-10-9 17:25
少零件的,活该,找死扎
作者: 张海明    时间: 2010-10-9 17:45
恩.同意楼上```
作者: 清风燕玉    时间: 2010-10-9 17:53
主要的这是弄的公家的东西。

要是不是公家的  肯定就是协调  三次。三次不成功,随便你们自己怎么办
作者: xhwpz    时间: 2010-10-9 18:04
恩啦,估计这个人被打的不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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