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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合作医疗纠纷 [打印本页]

作者: 王倩    时间: 2010-10-1 20:49
标题: 关于合作医疗纠纷
我老公是一名村医,最近由于村里需要合并诊所,让所有村医合并一起改为所为的合作医疗社,我老公进编,但我家里公公也是村医目前只有57岁,一直从医,那作所谓的合作医疗社不让我公公进编,但是人要吃饭,他不能只有扎手不干在家活活饿死,那所谓的“天下饿不死手艺人”你说公理何在呢,我们应该找谁去评理呢。
作者: king1984    时间: 2010-10-3 08:32
进编,不可能吧!应该是劳务制吧
作者: 王倩    时间: 2010-10-3 09:39
那劳务制应该也有个说法对吗
作者: 米糕    时间: 2010-10-4 18:41
57岁的人 进了编,过个三年就退休吃公粮. 把岗位给年轻人是对的  如果有执照,根本不可能饿死,照样赚钱 而且开诊所赚钱多的 大不了到别处开诊所好拉
作者: 兴化灯具    时间: 2010-10-4 21:25
可以告诉我电话吗?我家也是合作医疗问题。大家交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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