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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给老总们的律师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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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律师
时间:
2010-8-5 10:41
标题:
给老总们的律师公开信
本帖最后由 0距离 于 2012-9-5 08:54 编辑
给老总们的律师公开信
老总们你们好!
某种意义上来说,企业的风险也是法律的风险。
没有任何企业喜欢打官司。但同时,也没有多少企业习惯于聘用律师法律顾问。时代在发展,也在不断要求。机遇与风险并存!法律风险也许总是如此:越是脚步匆匆,它越是在不知不觉中逼近。等回过神来,它已不可避免地成为企业成本管理中的头痛问题。甚至有时,它会给企业造成毁灭性打击!
怎样预防和减少法律风险?我想,至少也该是老总在忙碌之后,静下心来时,能够想到的一个问题! 一个投资项目,在经济上好象有利可图,但凭商人敏锐的直觉又感觉存在某种风险,但又不知是什么风险。律师介入后,可以帮助你发现法律上的风险,并且确定这个风险程度有多大,进而帮助你进行放弃还是上马的决策。 一个商业谈判,你如果有律师而对方没有,一开始,就会给对方造成心里上的压力,在心里上你就先占了优势。谈判还没正式开始,你就先胜一筹。而这,仅仅只是律师在整个谈判过程中作用的开始。
确切来说,律师法律顾问的主要意义不在于打官司,而在于法律风险管理和预防。所以,企业应习惯并善于利用律师法律顾问!根据我们的经验,企业利用律师法律顾问的最佳效果是:将其对法律风险的管理纳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而且要形成制度化、程序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好处在于:他随时按程序运转,不因其他经营而被忽视和停止。法律风险管理中,日常的合同管理很重要,法律风险大都从这里生根、发芽、滋长的。合同管理好了,法律风险基本可以做到预防和控制。
法律及合同管理制度的意义最终不在于制度本身,而在于有一个懂其真义的人来监督执行。制度虽好,没有真正懂行的人来监督执行,也不能产生实际效果。老总见得多,有时可能对律师法律顾问将信将疑。确也是,如果不能把法律服务融入企业管理,企业会对律师法律顾问有陌生感。甚至出事了才想到法律顾问,可遗憾的是法律顾问也只能解决出事以后的问题了。所以,“法律服务融入企业管理”,也需要理解,需要沟通,需要合作!
毋庸置疑,企业应该有一个律师法律顾问。这是时代的要求,也确是企业的内在需要!他可以不是什么大律师,但必须踏实敬业。王学春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本科专业,同时具有律师资格和国家二级建造师资格,王学春律师作为一个从做企业出身走出来的律师,积累了丰富的社会阅历,深刻了解企业的所需、所困。凭着较高的法律素养,敏捷的思维模式,代理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果。 江苏汇丰恒通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江苏省司法厅直属管理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汇丰恒通律师事务所兴化律师工作室王学春律师,推出与企业签订一年的免费律师法律顾问合同,为你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只要你在收到我们的公开信后给我 来个电话,我会及时和你进行沟通的。
至诚至信,合作双赢。我的联系方式: 王学春律师:13951170416
江苏汇丰恒通律师事务所兴化律师工作室都市大厦602
作者:
同生缘
时间:
2010-8-5 10:49
这个算是广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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