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400生活网

标题: 我怎么维权 [打印本页]

作者: 活在当下    时间: 2010-7-30 23:06
标题: 我怎么维权
汤律师,我和前夫离婚 快3年,儿子的监护权判给了他,我支付抚养费每月150元,而我现在见儿子却非常困难,见一次就的吵一次,节假日想接儿子来身边也遭到拒绝,孩子很怕他们夫妻两个,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样才能维护我做母亲的权利?请你帮帮我!!!
作者: 小杨杨    时间: 2010-7-31 01:24
看不到孩子真的是很痛苦的。楼主不必惊慌、你有探望权的
根据《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都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如果楼主,你的前夫还是不让你去探望孩子,楼主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按道理说,当时法院判的时候,应该有给你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应该是由你们协议的,请问你们有时间上的确定吗?如果你们协议不成,应该是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时间的。
作者: 芃芃    时间: 2010-7-31 04:46
呵呵,汤律师不在杨律师作答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10-8-6 18:39
如果离婚时,判决书已载明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没有涉及,你可以另行提起探望权诉讼。




欢迎光临 兴化400生活网 (http://wenhui.vc7.cc/)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