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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调查:遇到有人摔倒,你会不会扶? [打印本页]

作者: 执迷不悔    时间: 2010-7-15 16:08
标题: 调查:遇到有人摔倒,你会不会扶?
 12日上午有人在某论坛发了一个简单的帖子,标题和正文都只有一句话:“南京徐老太死了”。
作者: 执迷不悔    时间: 2010-7-15 16:08
本帖最后由 执迷不悔 于 2010-7-15 16:10 编辑

 12日上午有人在某论坛发了一个简单的帖子,标题和正文都只有一句话:“南京徐老太死了”。

  看到这个消息,我的心突然洋溢着喜悦,就像是听到一个恶贯满盈的罪犯被毙了一样,就像是听到薄熙来王立军在重庆铁腕打黑一样,真想痛痛快快地去喝一回酒,再到卡拉OK去五音不全地吼上一通。我甚至没有兴趣去证实这消息是不是真的,就已宁愿相信是真的。这个南京徐老太在我心里压抑了几年,如今终于死了,这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呀。范伟在《卖担架》中的呼喊,在我耳畔一遍遍地重复着:唉呀,唉呀呀呀……苍天呀大地呀,这是哪位天使大姐替我出了这口气呀!

  喜悦完后,心里随之是空落落的感觉,她毕竟和我素不相识,生老病死又与我何干?面对一个生命的永远离去,我报以欣喜的心态,是否有失人类的厚道?也许对于她的儿孙们来说,她还很可能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她的离去,势必会引发亲人们的悲伤,我有啥好高兴的?即便是素不相识的人死了,我也该寄上一份素不相识的哀思,才符合作为一个人的本份。

  然而无可否认我确实是很不厚道地高兴着,甚至来不及分辨这种高兴究竟是高尚还是卑鄙,就禁不住高兴了起来。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这个南京徐老太,因为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太太的姓氏,实在没有记住的必要。但是她做过一件事,当初知道的人估计永远都不会忘记。回放一下过程:2006年11月20日,徐老太在街上自行摔倒,路人大多不顾而去。南京青年彭宇见状,主动上前搀扶,并把她送到医院检查,还垫了两百块钱医药费。这么一件救助老人的好人好事本来这样结束就很好。但是被救助的徐老太因为那一次的摔倒引发的骨折,花掉了十来万块钱医治,总得找个人分担一下。因此,她在几个月后把彭宇告上了法庭,说是他把自己撞到了,要负担医药费。

  彭宇就这样被讹上了。

  此案唯一的目击证人陈老先生在案发时也参与了部分救助,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2007年9月,南京市鼓楼法院判决的结果是:彭宇负担徐老太40%费用,合计45876.36元。走出法庭,彭宇说:“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冲动了!”陈老先生比彭宇还激动,对着摄像机大声说:“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此恩将仇报的事件轰动南京市,继而轰动全国。

  当时就有网友炮制了一个“救助宝典”,大致精神是:看见徐老太太倒下后,先去找个相机或者摄像机把当时的情形拍下来,然后再找当时在场的人写下目击证明,然后再起草一份《救助协议书》,说清楚是徐老太自己倒下的,让她签字画押。做完这一系列工作之后,才能考虑开始救助行动,如果这时候徐老太还活着的话。

  此事的直接恶果还是发生在南京市。2009年2月22日上午,一位75岁的老人在南京市下关区三汊河公交站台下车时一头栽倒在地,路人很多,但没人敢上前救助,老人为求得帮助,只好大声喊道:“是我自己跌的,和你们无关,你们不用担心!”

  老人此话幽默得让我眼睛人发酸。

  其实人心都是肉长的,能帮人的时候伸手帮一下,也是功德一件,何乐而不为?

  问题在于帮助之后如果被反咬一口,怎么办?有网友说得好:“交不起扶务费!”更有人列举了雷锋当年做的一系列好事之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要在放在今天,雷锋会被罚得倾家荡产。

  此事让爱心止步,让本来就日下的世风来一次跳水,给本来就沦丧的道德再来一次蹦极跳,给不想做好事的人以很好的借口:我怕她讹上我!给想做好事的人以很好的阻吓:我怕她讹上我!有人说,对这类人,无论是徐老太太还是徐大姑娘,就该见一次揍一次,让他们的骨头永远处于断裂状态。

  这话过于激愤,不过徐老太……她的心,当诛!

  现在,南京徐老太死了——哪怕网上这个消息是假的,她还活着,我也希望她尽快死去——代表着人类中的这部分卑鄙无耻的灵魂集体性地死去,死个干干净净——我这念头很恶毒,对他们,我除了恶毒,没有第二种想法。

转自MOP
作者: 蓝色天堂    时间: 2010-7-15 17:51
老衲承认不是好人
作者: 聪聪宝    时间: 2010-7-15 19:12
老早的事了
作者: 秋雪湖    时间: 2010-7-15 19:24
除非是家里的亲人,否则不扶,也不能扶。
作者: 果然    时间: 2010-7-15 20:22
我确定不参与,
什么社会,什么政府,什么法院的判决,我玩不起!
作者: 因你而快乐    时间: 2010-7-15 20:46
别没事找事做。
作者: 给你一个肩膀    时间: 2010-7-16 09:40
的确扶不起
作者: BOBO    时间: 2010-7-16 10:07
关我啥事,我打酱油的!
作者: ai洁宝宝    时间: 2010-7-16 10:33
绝对不扶。。。
作者: 因酷判刑    时间: 2010-7-16 11:33
我家没有8.9万的闲钱去赔!
作者: 仔仔    时间: 2010-7-16 13:27
不认识的 肯定不扶
作者: 嘘!低调    时间: 2010-7-16 13:28
不敢扶
作者: 蚂蚁哥    时间: 2010-7-16 16:57
不敢扶的
作者: 胖嘟嘟    时间: 2010-7-16 17:20
要是有人给我全程录像我就扶,8过这又显得我炒作,
算了,咱也不没事找事,我最多帮忙打个救护电话。
作者: 爱我久久    时间: 2010-7-17 00:51
要是有人给我全程录像我就扶,8过这又显得我炒作,
算了,咱也不没事找事,我最多帮忙打个救护电话。
胖嘟嘟 发表于 2010-7-16 17:20


别人不打电话怎么就你打电话。。。。人肯定是你弄倒的。。别抵赖。
作者: 抱风揍雨    时间: 2010-7-17 00:53
我扶的,我不怕,我比他更穷
作者: 举止优雅de猪    时间: 2010-7-17 00:58
好事不能做。
作者: 胖嘟嘟    时间: 2010-7-17 08:06
别人不打电话怎么就你打电话。。。。人肯定是你弄倒的。。别抵赖。
爱我久久 发表于 2010-7-17 00:51



    么得命哦~ 恩红灯都不敢闯滴个乖孩子,要真是恩闯呃倒滴,恩肯定吓个呆呃了。。。
作者: 一米多高    时间: 2010-7-17 15:30
上次一老头摔倒我扶了。.下次不做这种傻事了...
作者: 爱在榕树下    时间: 2010-7-18 15:49
想扶但是不敢扶
作者: 邋里邋遢的猴    时间: 2010-7-18 18:27
不想别人的酬金,也不想自己掏钱
作者: 习惯、成自然!    时间: 2010-9-25 07:27

作者: 单曲回放    时间: 2010-9-25 08:39
不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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