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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加强联系通报 强化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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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看夜的小孩
时间:
2010-6-22 11:10
标题:
加强联系通报 强化监督合力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加强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锐利武器,是强化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的制度保障,在完善监督体系、明确责任主体、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效果等方面均实现了重大突破和创新。纪检监察机关是开展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的专门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做到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关键在于准确定位,把握重点,既要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监督机制,又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和作用。
一、找准监督对象,定准监督位置。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有力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较为模糊、不知从何下手的局面。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着眼深度,着力将干部监督工作向纵深拓展。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摆正位置,严格依纪依法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事务中,既不能错位,也不能越位,更不能离位。对于参与和决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推荐人、考察人,相关职能部门,被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履行监督职能的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相关人员等等,都应纳入监督的对象。
二、改革监督方式,把握监督重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监督制度,将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而要督促各层次责任主体正确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提醒责任主体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及时克服错误倾向和问题苗头,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着眼宽度,着力拓宽干部监督工作渠道。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重点是选用干部的政策和程序,以及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后的选用情况。既要监督执行用人政策和程序是否合法,又要监督在这种政策和程序下选用的干部是否合格。既要监督程序,又要监督结果。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和检举出来的问题,必须认真核实。要实行上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相结合,上下联动的监督方式,充分运用信访、查案、检查等手段,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
三、加强联系合作,提高监督实效。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整个选拔过程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着眼广度,着力拓宽干部监督工作空间。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加强与组织、信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动。一是协同教育。把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通力协作,形成优势互补。二是共享信息。建立信息定期通报制度,互相通报各自掌握的有关干部任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将受处分领导干部的处理结果通报给组织部,作为干部任用工作的依据。三是联合办案。加强沟通配合,针对违规违纪用人、违反四项监督制度等案件,组成联合调查组,坚决做到从严从快,有举必查,查实必处,切实以实效取信于民,以典型警示干部。
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的科学总结,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按学通、学透、学精的要求,提高熟练运用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的能力,继续以最严厉的态度严肃查处、惩治选人用人制度的不正之风,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为我市实现全面达小康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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