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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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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看夜的小孩
时间:
2010-5-14 10:50
标题: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5月13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杨杰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刘广华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免去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任命陈学俊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免去其市建设局局长职务;任命孙家祥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免去其市交通局局长职务;任命刘海山为市商务局局长,免去其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任命刘春龙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免去其市文化局局长职务。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贾春林希望新任命人员,做到敬畏权力,常怀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依法行政、科学行政、为民执政、廉洁从政。要注重勤奋学习,加强对传统文化以及新技术知识的学习。要注重务实创新,善于打破固有的思维方式,以创新的理念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要注重埋头苦干,力争在新的岗位上有新的作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卞正祥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鸾英、王小跃、薛宏金、李如亮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跃进,市政协副主席杨宝泉列席会议。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公告
(第33号)
2010年5月13日,兴化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杨 杰同志任兴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兴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广华同志任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免去其兴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迟开元同志的兴化市人事局局长职务;
陈学俊同志任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免去其兴化市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安康同志的兴化市规划局局长职务;
孙家祥同志任兴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免去其兴化市交通局局长职务;
刘海山同志任兴化市商务局局长,免去其兴化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免去蒋 林同志的兴化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刘春龙同志任兴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免去其兴化市文化局局长职务;
免去韦雁国同志的兴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于万才同志的兴化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倪忠德同志的兴化市物价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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