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讲究对等,对等尊重,对等保护。表面上这是“维也纳公约”的规定,实际是原则实力的较量——对等伤害:你能怎么收拾我,我就能怎么收拾你。这叫“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用mao ze dong的话说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双方都如此,谁也别想占便宜。与其两败俱伤,不如保持表面的客客气气,于是才有了“对等尊重”。没有“对等伤害”就没有“对等尊重”:揍了你白揍,那还有什么可顾忌的?
如今中国“特别是”了,“文明”了,“理性”了,“国际接轨”了,“融入世界”了,“特色理论”不包括mao ze dong思想了,放弃mao ze dong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之类“极左”了,哪怕“不要脸面”也一定要跟美国搞好关系了,“要以道德之心来评判事物,不可冲动”了,想方设法让美国人“消气”了,“中美国”了,“救美国就是救中国”了……对美国乖得不能再乖,用郑必坚的话说就是“面对这样的中国共产党,美国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呢?”——既然没什么可担心的,那人家何必当回事?“误”了你就“误”了你,有什么了不起?从这个角度可以说这一切“误”其实是自找的。
但愿今后美国别给中国“误”出核炸弹或基因炸弹来——美国可以道个歉拍拍屁股走人了事,中国老百姓可只能白送命——你能指望只会“大局为重”、“理性宽容”、“沉着应对”、“严正交涉”的“大领导”会让人相信他们敢学mao ze dong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对不管以什么借口搞的核突袭、基因武器袭击会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点老百姓清楚,美国人更清楚。既然如此,“误”给你几颗核炸弹或基因炸弹又有什么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