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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父亲卖掉三岁儿子已被批捕 3.6万用来吃喝玩乐 [打印本页]

作者: 执迷不悔    时间: 2010-4-24 10:53
标题: 父亲卖掉三岁儿子已被批捕 3.6万用来吃喝玩乐
都说虎毒不食子,但仅因家境贫寒,上栗县一男子就瞒着家人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出售,并将卖儿的钱挥霍一空,其亲友多次寻找小孩无果遂报警。上栗县公安局鸡冠山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全力追回被卖小孩。近日,检察院已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批捕。
  家境贫寒欲卖儿
  因家境贫寒,家住上栗县鸡冠山的陈加30多岁时才在亲友的介绍下与邻乡女子叶梅结婚,之后生育了两个男孩。
  3年前,陈加无意间发现大儿子的生殖器异常,经医生诊断为生殖器畸形,需要一大笔治疗费,而贫寒的陈家无法承担这笔昂贵的医药费。
  离陈家200米的地方有个杂货店,老板柳眉是同村人,陈加经常到柳眉的小店买东西。2009年10月下旬,陈加又来到柳眉店,因无钱买东西,说话间流露出生活困难,想将儿子卖掉换钱的想法。柳眉答应帮忙寻找买主。
  小儿子卖了3.6万元
  柳眉找到无孙子的曾氏,说有个3岁男孩想出售。在与柳眉几次洽谈后,双方谈妥了以3.6万元的价格将陈加的小儿子陈小忆卖给曾氏当孙子。
  同年10月31日11时,陈加谎称带小儿子出去治病,将三岁的陈小忆抱出来,坐车来到上栗县城,将陈小忆交给等候已久的柳眉。
  柳眉抱着小孩一个人径直来到上栗镇施家岭一个出租屋里,将小孩以3.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曾氏。为了表示感谢,曾氏还特意拿了200元介绍费给柳眉。
  之后,柳眉分四次支付20000万元给陈加,其余的16000元暂时未给。而陈加拿到卖儿钱后就到萍乡市区和附近县市吃喝玩乐,几个月也不回家。
  警方追回被卖小孩
  因很久没有看到陈小忆,住在附近的陈大伯起了疑心。经过多次询问,陈加只是说儿子在外面治病,而叶梅也不知道丈夫究竟将儿子带到哪里去了。
  今年2月28日,陈大伯来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干警开始寻找小孩下落。经调查取证,派出所干警将贩卖小孩的柳眉抓获,并在她的指认下来到了曾氏家里,将小孩陈小忆带回。
  负责审查批捕的萍乡市检察院侦监处处长邓中艳向记者介绍:犯罪嫌疑人在被抓获后竟向检察官陈述,卖儿的目的只是为了给大儿子治病,然而他却没有拿过一分钱回家给儿子治病,全部用于自己挥霍。
作者: 大哥    时间: 2010-4-24 10:54
畜生不如的东西。
作者: cclw    时间: 2010-4-24 11:06
本帖最后由 cclw 于 2010-4-24 11:07 编辑

10.gif 这种人。。。怎么连这种事情都做的出啊
作者: 大杉    时间: 2010-4-24 14:24
畜生不如的东西。
大哥 发表于 2010-4-24 10:54



    同感
作者: 阴霾▍Gun/8    时间: 2010-4-24 14:53
未命名.gif 穷饿摊啊啦
作者: xhscw    时间: 2010-4-24 16:07
禽兽不如
作者: 珊盟海誓    时间: 2010-4-25 19:11
禽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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