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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子闹市裸奔 疑因与男友吵架受刺激(图) [打印本页]

作者: 执迷不悔    时间: 2010-4-17 08:49
标题: 女子闹市裸奔 疑因与男友吵架受刺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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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日报4月15日报道 昨天上午10 时多,龙岗区布吉吉华路一公交站台旁一名20多岁的妙龄女子疑因精神受到刺激,突然脱掉衣服裸身在马路上行走,路人纷纷围观导致吉华路塞车。民警和众多好心路人上前帮其穿上衣服。最后该女子自己到服装店挑选了一件衣服穿上,并被带往派出所。
  记者在现场见到,一名身材姣好的20岁左右女子站在公交站旁边,黄色头发,脚穿白色拖鞋,双手抱在胸前,右手上有一道刚割开的刀伤。该女子一会走到马路车流中,一会又跑到路边。由于围观路人越来越多,吉华路上车辆排起长龙。上午10时30分,女子又走到了莲花路和吉华路交汇处的吉华商务酒店旁一工地旁,一位40多岁的过路大姐见女子被众人围观,于是从自己身上脱下一件外套要给她披上,女子挣脱并推开她,还从地上捡一块砖头作势要砸。
  10时45分,一名好心的男子先从身后抱住该女子,然后几位路人一起强行把一件衣服给女子穿上。没有想到该女子马上又把全部的衣服脱下来扔掉,接着又跑到了莲花路商业街附近,这时几名民警和治安员赶到现场。一位60多岁的大娘耐心开导她,得知她和男朋友吵架后脱光衣服裸奔,只是因为气愤。前一天她还割腕自杀被送到医院。经过一番劝说后,女子的情绪和缓下来,由大娘陪着走进一家衣服店,挑选了一件白底花边的裙子穿上。随后该女子被民警带往派出所接受调查。
作者: 明云通讯    时间: 2010-4-17 09:17

作者: 1078225261    时间: 2010-4-17 10:16
可怜啊
作者: 大哥    时间: 2010-4-17 10:20
为了一个不好的男人,值得吗?
作者: 蜡笔小新    时间: 2010-4-17 10:34
明云通讯 发表于 2010-4-17 09:17



    头像客气,孙子变通缉犯了
作者: 绝版==哥    时间: 2010-4-17 13:14
我们这没这样的人·
作者: 朵朵    时间: 2010-4-17 14:47
为了男人值得么  你要做的  就是比他活的更好
作者: 祥仔    时间: 2010-4-18 19:19
这个女的一定受过什么刺激了!要不然不会傻到这样的!
作者: 【笑笑】    时间: 2010-4-18 20:20
祥仔分析的精辟 哈哈
作者: ♂永别♂    时间: 2010-4-18 20:25
我我在路上走怎么就遇不到裸奔的女的
作者: 小杨杨    时间: 2010-4-18 20:29
时间一长,男的估计会越来越多!仔细的看看图,。男人停留的比较多,女的都在行走。
作者: 裆中央有枪    时间: 2010-4-18 23:13
还有没有大点的特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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