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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汤律师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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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c0702
时间:
2010-3-29 11:12
标题:
求助汤律师一个问题
汤律师:
你好,我在兴化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想问你一下,经济适用房买卖好像有个政策规定,要满五年才可以过户
那么请问下这个满五年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算的,我好像是2008年签的购房合同,到2010年才拿到钥匙,那么是从
2008年开始算呢,满五年就是2013年,还是从拿到房主证时日期开始算?我房产证还没拿。请教这个问题,谢谢
了。
作者:
寄微风
时间:
2010-3-29 12:50
嗯,现实问题,等着学习
作者:
【笑笑】
时间:
2010-3-29 13:06
呵呵 从你入住开始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10-3-29 19:32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
房屋所有权证
和
土地使用证
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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