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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汤律师,您对中国的法制否则有过失望? [打印本页]

作者: 叛徒    时间: 2010-2-28 10:15
标题: 汤律师,您对中国的法制否则有过失望?
汤律师,您对中国的法制否则有过失望?
远的不说,就说李庄吧,您作为一个法律人一定不会不知道。
“两会问道2010”里的嘉宾评论员给出的答案很让一般民众愤怒,甚至有人扬言号召网友要强奸刘瑜(剑桥大学政治学讲师),人肉何斌。
就现在的民众,您认为他们,当然也包括我,有多少是理性的,有法律常识的。说简单点就是,普通民众懂法的百分比能达到多少?
作者: 彼岸    时间: 2010-2-28 11:08
汤律师引用广州海珠区的案例对海德无预售证卖房事件的解读,是个误导.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10-2-28 11:55
回叛徒:
    我认为中国正在往法治的路上走,,但引用一句话: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是曲折的。
另外,提醒你一下,“法制”和“法治”是两个概念,“法制”任何国家,任何朝代都有。而法治理念是从西方传入的,是指法律有至上的权威,法律高于一切,法律不是工具,而是国王。
作者: 叛徒    时间: 2010-2-28 11:58
回叛徒:
    我认为中国正在往法治的路上走,,但引用一句话: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是曲折的。
另外,提 ...
汤律师 发表于 2010-2-28 11:55



    多年来,政府口口声声普法,但一系列的新闻事件,让我看的更清楚,法制在倒退,人民越愚昧!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10-2-28 12:02
回彼岸:
   我“误”在哪里?请指教!你必须要给出理由!

我引用此案例,不过是想告诉400网友:认购书一般情况下,是有法律效力的,无论在法理上还是司法实践中。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10-2-28 12:05
我欢迎400网友讨论法律问题,但必须有理有据,而不是宣泄情绪,乱舞棒子。
作者: 叛徒    时间: 2010-2-28 12:08
这个人的遭遇我看过。所以我说很多网友没有法律常识,只是一味先入为主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10-2-28 12:45
没有法律知识仅仅是政府的事吗?有没有找找自己的原因?现在了解法律的渠道比以前多多了,我们在论坛上讨论,实际上也是一个普法的过程。
    再则,有法律知识和有法治意识和观念是两码事?现在的诉讼比以前多了,就是人们法治意识增强的表现。
作者: 叛徒    时间: 2010-2-28 12:49
没有法律知识仅仅是政府的事吗?有没有找找自己的原因?现在了解法律的渠道比以前多多了,我们在论坛上讨论 ...
汤律师 发表于 2010-2-28 12:45



    自身遇到问题就找律师了,平常叫嚣律师都是黑的,喔哈哈、、、民众自相矛盾,大家动手挖掘道德大坑,埋葬的是我们自己
作者: 叛徒    时间: 2010-2-28 12:55
南京“彭宇”案,“深圳捡金女工”,“南京周翠兰老太捡钱”、、、、许霆案,杨佳案,很多案件,政府要不不作为,要不乱作为,要不和稀泥,很难得真正去花精力,为民众找出真相,还双方当事人以公平公正,从而有了老人倒地无人扶,司机被刺无人帮,卡里多了钱心惊肉跳、、、一切的一切,都与政府在法庭上和稀泥不无关系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10-2-28 15:04
你搞错了法院和政府的关系,法院是司法部门,行使司法审判权,政府是行政部门,他们都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
从你的帖子中可以看出,你很关心社会上的一些热点事件,但是看问题不能过于偏激,你往往认为上述的一些事件都没有真相。但你应该知道,司法审判中所追求的事实,是根据证据能证明的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中的事实。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10-2-28 15:08
至于律师是黑的还是白的,最好不要随意贴上标签,哪个行业都有好人和坏人;不要将一个群体一棍子打死。
作者: 叛徒    时间: 2010-2-28 16:19
你搞错了法院和政府的关系,法院是司法部门,行使司法审判权,政府是行政部门,他们都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 ...
汤律师 发表于 2010-2-28 15:04



    如果他们的关系正如您所说的那这样,就不会有李庄今天的下场,您说呢?
    司法与党政分开,那是不太现实的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10-2-28 20:24
我所讲的法院和政府的关系,是宪法所规定的。而不是根据现实中的感性认知。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10-2-28 20:26
你主要从感性出发,所以我和你讨论就不在一个平台上。
作者: 叛徒    时间: 2010-3-1 09:10
一切不合实际的规定,都是空谈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10-3-1 09:28
你的“实际”是什么“实际”?请你定出一个符合“实际的规定”出来。
作者: 叛徒    时间: 2010-3-1 10:03
制定规则的人,自己都不遵守规则,还有资格去让别人遵守。一切都是政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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