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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跟媳妇借钱用不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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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10-1-30 16:27
标题:
跟媳妇借钱用不用还?
丈夫阿飞回家晚了,妻子小英很不高兴。为了哄妻子一笑,阿飞给小英写了一张借条:借款50万,终身为奴偿还。小英破涕为笑,二人和好。
不想,半年后,二人真的过不到一起去了,为离婚上了法庭。分割财产时,小英拿出了那张借条。
小英说,阿飞向其借款50万元,有借条为据。阿飞承认,借条是自己写的,但实际上并未向小英借款,出具借条的行为是夫妻之间游戏的结果。
请问:跟媳妇借钱用不用还?
作者:
fgy200
时间:
2010-1-30 16:34
砍死她呢
作者:
fgy200
时间:
2010-1-30 16:34
还得了啊
作者:
形单影只
时间:
2010-1-30 17:05
不用还吧、
作者:
朝三暮四
时间:
2010-1-30 21:52
要还的~!法律上是有效滴~!但有证据表明白是闹着玩的就可以不要还了
作者:
中国人兽
时间:
2010-1-30 23:46
借条不能乱写哦
作者:
爱我久久
时间:
2010-1-31 19:20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10-2-3 11:13
法院一审认为,小英与阿飞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阿飞向小英出具借条的行为应视为双方对个人财产的一种约定,判决阿飞应当还借款。阿飞不服,上诉。
法院二审认为,对于婚内借款,仅是夫妻双方管理共同财产的一种方法,而非夫妻双方对个人财产的一种约定。要确定借款关系真实存在,就必须有证据证明出借款项为小英个人所有。否则,就不能认定借款关系真实发生。
据此,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小英的诉讼请求。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10-2-3 11:14
提示:我国《合同法》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并且《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共同制为通常状态,而财产分别制为特殊形态。也就是说,只有当双方有特殊约定时才可能实行财产分别制。因而,在认定婚内财产的性质时,主张财产分别制的一方应该对其主张负举证责任;若其举证不能,则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
359129547
时间:
2010-2-4 20:15
B婆娘还敢要钱,反了天了~!
作者:
叛徒
时间:
2010-2-28 19:37
那一审法院也真是搞笑,基本常识看来自己都没搞清还敢审别人
作者:
天上人间的我
时间:
2011-1-9 16:53
借条岂能随便写.
作者:
爱你宝贝摄影
时间:
2011-1-9 17:01
闹剧成真了。
作者:
小龙人
时间:
2011-1-9 17:04
要还
作者:
人生得意须尽欢
时间:
2011-1-9 17:26
不要钱 因为 小英出示不了 她有50万借出 并且 男方收到钱后用来支出到哪地方去的各种证据。
作者:
520binge
时间:
2011-4-28 21:33
砍她 臭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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