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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六大类产品须配“身份证” [打印本页]

作者: 無花果    时间: 2009-9-3 16:21
标题: 六大类产品须配“身份证”
六大类产品须配“身份证”
作者:孙金冠 苏乾 来自:兴化市新闻信息中心 时间:2009-9-2 责任编辑:xwzxsj



    本报讯  (通讯员 孙金冠 苏乾)近日,《江苏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获得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不久,江苏企业生产的六大类预包装产品会被强制要求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用业内人士的形象说法,等于给这些产品配了“身份证”。
    这六类预包装产品都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主要包括:(一)食品、卷烟、酒、饮料;(二)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三)日用化学品;(四)儿童玩具;(五)家用电器;(六)种子、化肥、农药。
    这一管理办法的出台,最大受益人当然是普通消费者。如我市消费者一旦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兴化质监部门将通过商品条码上记载的“关键词”对号入座,与后台数据库对接,实施有效管理,极力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给商品设条码,对制造商而言,能遏制假冒侵权、维护企业形象和产品声誉。
作者: 邋里邋遢的猴    时间: 2009-9-4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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