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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此宗交易中如何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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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富永康舞场
时间:
2009-8-30 23:24
标题:
请问此宗交易中如何规避风险?
最近有一小区业主,向开发商定购的一套商品房现要出让,我看了这处房屋后,想购买这套房屋,因为其购房未满二年,现无法过户,必须等二年后才能过户(政府政策购商品房二年后才允许上市交易),该业主夫妇俩一致表示房屋成交后,他们将产权证交给我们,并在合同中约定承诺二年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愿意暂扣部份房款,待办理过户后,再行将暂扣的部份房款归还他们。但我仍有某些顾虑,因此想向律师求教,在此宗交易中如何规避风险,注意哪些事情,合同中须要特别约定的内容。谢谢!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09-9-13 19:22
可以约定如二年到期无法过户对方应承担多少违约金,以及如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10-2-3 11:04
首先,我怀疑这不是商品房,而是经济适用房,因为商品房不可能有这样的规定,即使有这样的政策,那也是违法的。经济适用房按国家政策规定须购买五年后才能出售,而且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后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才能上市。我建议你搞清楚房子的性质。
其次,如是经济适用房,则现在交易,你的风险很大,首先合同有可能因违法而无效,约定再多的违约责任都是没有用的。
最后,购买该房还涉及很多的费用,不仅仅是契税问题。
当务之急,是查清房屋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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