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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用路由器共享上网属于违法行为 [打印本页]

作者: wang1026    时间: 2009-8-13 01:49
标题: 用路由器共享上网属于违法行为
茂名市公共安全专家局查禁“多户合用一条宽带”的通告发布在当地的《茂名日报》上.记者看到,这份名为《关于清理整治多户擅自合用一条宽带上网的通告》明确规定:“多户人家擅自合用一条宽带线路共同上网,属于违法行为,请有上述擅自合用宽带上网行为的用户自通告之日起一个月内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停止共享方式上网,否则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该通告还对“多户合用一条宽带”的概念作出了官方解释:由一用户向运营商申请一条宽带上网线路,然后利用路由器(或开启MODEM的路由功能)、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共享设备以达到多户人家同时共用一条宽带上网线路上网的行为.
  
据了解,这种由公共安全专家机关出面公开限制共享宽带上网的通告在全国都还不多见.转载请注明:泰州门户网
  
而随后,茂名即有一些宽带用户收到了“警告”通知.其中一位用户提供的通知上写道:“根据监测结果显示:您的宽带属于非法串机多家合用,请你自收到通知日起15天内整改完毕,否则将依法处以5000至1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届时,茂名市电信分公司将按照通知要求,配合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将你的整改情况报支队备案,请你积极配合!”转载请注明:泰州论坛
  
那么,茂名市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有何依据限制多户共享宽带上网呢?记者注意到,茂名公共安全专家局在通告中标示出其主要根据的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作者: 方宇电脑    时间: 2009-8-13 07:16
呵呵 以后有的爽了
作者: 专业理财    时间: 2009-8-13 08:36
nnd,条子搞增收啊?
作者: 星爷    时间: 2009-8-13 21:18
这是侵犯个人权利
作者: 1078225261    时间: 2009-8-13 21:40
真是没事找事做啊!电信局想钱都想疯了。
作者: ping181    时间: 2009-8-14 08:44
看来是电信想挣点外块
作者: safe119    时间: 2009-8-14 12:04
越来越西方化了~~向西方发达国家接轨~~~
作者: 小凡    时间: 2009-8-14 12:08
现在这网速哪能连几台电脑啊
作者: 祥仔    时间: 2009-8-15 17:34
家用的网速说起来2M,其实根本没有!~
作者: 牛牛    时间: 2009-8-17 11:39
放电信的狗屁,难道我家三台电脑要接三条线?
这个政策显然不合理,国家一边推广科技,普及电脑应用。电信还对这个做限制。
这个是相互矛盾的
作者: xhwk    时间: 2009-8-17 18:57
要是娶老婆也能向西方那么开放多好了挖   哎
作者: xhwk    时间: 2009-8-17 18:57
时代老大   你倒霉了啊  哈哈   不知道兴化什么时候有啊
作者: 大哥    时间: 2009-8-18 15:30
电信现在很不上路子。
作者: safe119    时间: 2009-8-21 10:08
我装一根线路,然后家里面用几台是我自己的事,和电信局有个毛关系~~~
反正总带宽是死的~~~~
作者: 兴化大侠    时间: 2009-8-29 16:32
垃圾电信就是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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