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400生活网
标题:
想起了陈奕迅的《十年》
[打印本页]
作者:
看看
时间:
2009-8-9 20:48
标题:
想起了陈奕迅的《十年》
分手后不可以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
不可以做敌人.因为彼此深爱过,
所以我希望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作者:
只看不说
时间:
2009-8-9 23:20
只是希望吧?
作者:
举止优雅de猪
时间:
2009-8-10 01:16
话好说,事难做。
作者:
jack-gyl
时间:
2009-8-10 01:49
我想分手后还是朋友!
因为彼此相爱过!~~
很喜欢十年,事实,十年以后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作者:
看看
时间:
2009-8-10 08:44
用不了10年就已经没有拥抱的理由了
作者:
霜花店
时间:
2009-8-10 17:15
十年之前,你还是处男。十年之后,你已是和尚!
作者:
霜花店
时间:
2009-8-10 17:15
十年之前,你还是处男。十年之后,你已是和尚!
作者:
形单影只
时间:
2009-8-10 17:17
LZ跟我一样啊
作者:
敞开裤衩任风吹
时间:
2009-8-24 19:25
1#
看看
欢迎光临 兴化400生活网 (http://wenhui.vc7.cc/)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