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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视察全市贯彻实施《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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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7 08:3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市人大代表视察全市贯彻实施《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工作
作者:东流 来自:兴化市新闻信息中心 时间:2009-7-16 责任编辑:xwzxya

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市人大代表视察全市贯彻实施
《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工作
    本报讯(记者  东流)《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我市贯彻实施情况如何?7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了全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
    副市长顾国平代表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将《条例》贯彻落实与“四五”、“五五”普法相结合,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强化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努力形成贯彻实施《条例》的强大合力。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大力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工作深入开展;关注广大农民,夯实农村普法工作基础;发挥律师作用,促进全市普法宣传深入基层。全市50名律师与省级、泰州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挂钩,担任102个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有力推动了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在视察中,代表们还听取了市国土局、昭阳镇、英武社区、兴化中学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介绍。通过听汇报介绍,看台账资料,代表们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予以充分肯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卞正祥、王小跃、李如亮参加了视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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