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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推行案件审理助辩制
作者:顾林杰 王 勇 来自:兴化市新闻信息中心 时间:2009-6-29 责任编辑:xwzxty
为提升办案质量
市纪委推行案件审理助辩制
市纪委针对案件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案件审理新模式,全面推行案件审理助辩制,在全市范围内聘任了40多名品德优良、精通业务、热心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帮助违纪人员辩护,并制定了《关于建立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员队伍的实施办法》。案件审理时,先由调查人员介绍案情,再由助辩员对当事人认定的错误事实、定性、认错态度及处理意见进行辩护。
2008年以来,市纪委组织开展审理助辩案件29件,有18名助辩员为违纪人员辩护,提出辩护意见52条,予以采纳33条,进一步提升了办案质量。(通讯员 顾林杰 王 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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