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薛宏金 徐晓梅 刘桂东)近年来,市人大重视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指导乡镇人大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使乡镇人大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人代会工作制度。明确要求,各乡镇每年要依法召开人代会至少一次,会议的准备工作要充分,会前应将三个报告印发给代表,并及时听取修改意见。会议要按法定程序召开,会议的日程安排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并能充分发扬民主。会议的时间达到法定的要求。每次人代会前要把会议的日程安排和程序报市人大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帮助把关。
二是代表活动制度。明确要求,乡镇代表小组全年活动计划要在乡镇人代会结束后10天内上报市人大,各代表小组每季度活动一次,代表参与率要达到80%以上。每年要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活动不少于4次,每次代表活动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届内要组织每个代表向选民述职一次以上,听取部门工作汇报要有计划方案,资料要完整。
三是督办代表建议制度。明确要求,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及时交政府办理,督促政府3个月内书面答复代表。要有详细资料,并分类归档。对闭会期间代表的建议、来信来访要件件有登记并及时进行处理,代表对答复的反馈意见要存档备查。
四是阵地建设制度。明确要求,每个乡镇按照代表小组划分,至少建立一个市人大代表之家、两个乡镇人大代表之家。每个“家”要达到五有:有阵地、有制度、有计划、有台账、有学习资料。每个代表之家要按时每月开展活动。
五是自身建设制度。明确要求。主席团年度工作计划要印发代表并及时上报市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每次会议要有详细记录。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要有制度、有名册、有记录。主席团要结合实际,深入调研,每年撰写2篇关于本区域或全市发展的调研报告。年底要分发《代表意见反馈表》,征求代表对主席团的意见。
为确保上述制度的落实,市人大制定了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的考评意见,对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实行百分考核。考核内容围绕人大的各项制度建设,分6大类24小项全部进行量化打分。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年中组织督查,年底进行全面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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