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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戴南“5.5”绑架杀人案 [打印本页]

作者: hongsuo    时间: 2009-5-14 15:11
标题: 戴南“5.5”绑架杀人案
本帖最后由 無花果 于 2010-6-26 08:33 编辑

今天上午,泰州市公安局召开侦破“5.5”绑架杀人案件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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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3日凌晨,兴化警方成功破获一起杀人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归案。5月8日,兴化警方接到受害人家属刘某报案称:其丈夫——戴南某担保公司老板高某被人绑架,绑匪索要赎金300万元。由于此案数额较大,引起了我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纪明对案件的侦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戴胜利要求泰州、兴化两级刑侦部门组织精兵强将不惜一切代价解救人质,抓获案犯,全力侦破此案。同时,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分管刑侦工作的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率领侦缉人员日夜奋战,在苏州、无锡、上海等地警方的密切协作和泰州、兴化两级公安机关的艰苦努力下,历经5昼夜,先后于5月11日19时,在苏州市将犯罪嫌疑人顾勤抓获;5月12日下午4点,在上海市松江区将犯罪嫌疑人王宪仁抓获;5月13日凌晨,在苏州市一出租房屋内将犯罪嫌疑人王大冬、王宪贵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无一漏网,案件宣告成功告破。令人惋惜的是,早在我们接到报案之前的5月5日晚,犯罪分子就已灭绝人性地将被害人残忍杀害。目前,顾勤、王大冬、王宪贵、王宪仁4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兴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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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张海腾答记者问(涉案人员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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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经警方查明,此案涉及4名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顾勤,男,现年41岁,兴化市戴南镇人,系有犯罪前科劣迹人员,曾经于1989年、1993年两次因为盗窃判刑入狱;犯罪嫌疑人王宪贵,现年28岁,犯罪嫌疑人王大冬,现年26岁,犯罪嫌疑人王宪仁,现年22岁,3人均为兴化市沙沟镇人。其中,顾勤与王宪贵有亲戚关系。案件发生后,正在兴化市局调研工作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肖天奉副局长,立即率领市局精干力量会同兴化市局分赴无锡、苏州、上海等地开展侦破工作,省公安厅王琦副厅长、刑侦局陈辉、陈金观副局长等领导坐镇苏州、无锡,靠前指挥,从而一举破获了这起手段残忍的恶性命案。现已初步查明,顾勤等4人因好逸恶劳,手头拮据,于是密谋并准备了、匕首、租用车辆等作案工具,在戴南镇伺机寻找目标,企图绑架人质敲诈勒索。5月5日晚6时许,4人驾车来到戴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将高某连人带车劫持到王宪贵等3人的老家兴化沙沟镇。因为害怕罪行暴露,他们于当晚将被害人残忍杀害,抛尸于一农户菜田内,并将劫持的被害人车辆抛弃至苏州。5月6日夜,因害怕尸体出现,四人将被害人尸体肢解后,分别抛、埋于沙沟附近的河中、田中。为了获取不义之财,他们将被害人杀害后,仍制造假象向其家属索要300万元赎金。5月13日,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成功将他们一网打尽。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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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浩介绍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兴化警方将开展哪些后续工作:兴化论坛是江苏兴化地区最大的网友社区,注册会员超过2万,泰州市十佳文明网站,包括人才,新闻,教育,房产,民生,生活,博客,市民,关系,公益等。' m1 c: O+ V- r2 c) k4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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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局长介绍,在一起案件的侦办流程中,破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只是做了一项最为关键的工作,下一步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接下来,我们将开展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强化对在押人员的审讯,力求挤清余罪、扩大战果。二是强化证据意识,收集固化犯罪证据,形成证据锁链,务求将此案办成铁案。三是协调检法机关统一执法思想,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对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及时消除社会影响,震慑犯罪分子,鼓舞人民群众,安慰被害者亲属。四是做好案件侦办工作的总结工作,召集参战干警就各自的侦查工作进行讨论交流,提炼成功的侦破经验,为今后侦办同类大要案件提供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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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5201119    时间: 2009-5-14 15:30
残忍额 ~居然 还分尸 还分了好几处!~
作者: xhlg    时间: 2009-5-14 15:38
都是学地电视上地
作者: 想回家的人    时间: 2009-5-14 15:58
天啦,太残忍了
作者: jennyanna    时间: 2009-5-14 16:10
真的很残忍,
作者: 聆听    时间: 2009-5-14 16:21
那些杀人的人,真应该千刀万剐
作者: 借你50    时间: 2009-5-14 16:28

作者: 章鱼小小鱼    时间: 2009-5-14 16:30
死者叫高桂平,42岁.开的是一辆海马汽车苏MC5266...被人绑架后,绑匪曾打电话给高桂平情人,叫她准备300万去苏州.
作者: 拨片掉了    时间: 2009-5-14 17:00
案破的再好也没用,人都死了
作者: hongsuo    时间: 2009-5-14 17:46
原帖由 拨片掉了 于 2009-5-14 17:00 发表
案破的再好也没用,人都死了

有道理
作者: 曱甴    时间: 2009-5-14 18:02
人死了..钱没花了...
作者: 躲在夜里    时间: 2009-5-14 18:08
哎...
作者: 三潭印月    时间: 2009-5-14 19:17
兴化公安真神了, ,四名犯罪分子早点毙了,上街游行。
作者: 白杨秋雪    时间: 2009-5-14 19:48

作者: 阿幸奔奔    时间: 2009-5-14 19:48
社会越来越不安定了。
作者: 蜡笔小优    时间: 2009-5-14 20:35
恐怖。听朋友说的  ,他去现场拍照片了 。。
作者: zhaiaijun    时间: 2009-5-14 20:37
老板我认识,人蛮好,一路走好
作者: hongsuo    时间: 2009-5-14 20:38
原帖由 蜡笔小优 于 2009-5-14 20:35 发表
恐怖。听朋友说的  ,他去现场拍照片了 。。

这他也敢拍?
作者: 蜡笔小优    时间: 2009-5-14 20:44
他是干刑事侦查的。。
作者: 蜡笔小优    时间: 2009-5-14 20:45
原帖由 hongsuo 于 2009-5-14 20:38 发表

这他也敢拍?

  


他是干刑事侦查的 。。。
作者: 宁为百夫长    时间: 2009-5-14 21:26
还是要学点功夫好防身啊
作者: 春兰豹    时间: 2009-5-14 22:03
没钱不行,钱多了也不行。
作者: 楚水草民    时间: 2009-5-14 22:29
我不得不说你陈大市长,你口出狂言“三是协调检法机关统一执法思想”,我们大家都知道,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审判机关,他们由最高权力机关—人大产生,并对人大负责,分别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你能协调得了,身为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要学法、懂法。
作者: 太阳峰    时间: 2009-5-14 23:12
标题: 回复 8# 章鱼小小鱼 的帖子
是高大吗
作者: 太阳峰    时间: 2009-5-14 23:14
标题: 回复 23# 楚水草民 的帖子
顶!!
作者: 太阳峰    时间: 2009-5-14 23:17
苏MC5266不是一辆灰色的马6吗?此车应该是兴达钢帘线一个姓翟的销售员的呀
作者: 太阳峰    时间: 2009-5-14 23:22
车牌好熟呀
作者: 师太请留步    时间: 2009-5-14 23:22
原帖由 楚水草民 于 2009-5-14 22:29 发表
我不得不说你陈大市长,你口出狂言“三是协调检法机关统一执法思想”,我们大家都知道,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审判机关,他们由最高权力机关—人大产生,并对人大负责,分别依法独立行使检 ...


哥们,说农民没关系,不能说干部啊。
作者: 985365385    时间: 2009-5-15 00:33
是的,是的。。。自古民不与官斗
作者: 苏琴    时间: 2009-5-15 09:41
不是人敢干的是啊
作者: 大哥    时间: 2009-5-15 09:55
原帖由 楚水草民 于 2009-5-14 22:29 发表
我不得不说你陈大市长,你口出狂言“三是协调检法机关统一执法思想”,我们大家都知道,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审判机关,他们由最高权力机关—人大产生,并对人大负责,分别依法独立行使检 ...

如果他兼职政法委副书记就可说这话。检察院和法院虽然对人大负责,但也归政法委管。
作者: 大哥    时间: 2009-5-15 09:56
原来这案件破得这么快。兴化公安立功了。有长进了!
作者: 石头儿    时间: 2009-5-15 10:53
早点儿把这四个比养滴拖去毙了~
作者: 小女子==七七    时间: 2009-5-15 11:18
以前在电视里才看到的场景,,出现在了现实生活中,就在自己的身边...
作者: 佳人    时间: 2009-5-15 12:23
原帖由 拨片掉了 于 2009-5-14 17:00 发表
案破的再好也没用,人都死了

这话说得就不对了,只有违法必究,严惩凶犯,才能悍卫法律的神圣尊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作者: pangjinjun    时间: 2009-5-15 13:08
无法想象会有这样的人
作者: pangjinjun    时间: 2009-5-15 13:09
丧尽天良
作者: pangjinjun    时间: 2009-5-15 13:11

作者: dbty    时间: 2009-5-15 13:46
把自己的命也搭上了
作者: 子键    时间: 2009-5-15 15:43
  太残忍了```全毙了`!!!
作者: 帅狗狗    时间: 2009-5-15 19:05
真恐怖,我以前竟然还跟凶手称兄道弟吃饭喝酒.不想到他们竟然能做出这样的事来,真怕怕
作者: 烂命一条    时间: 2009-5-15 22:24
原帖由 緈運de泪★ 于 2009-5-15 21:34 发表
太恐怖了!
应该把他们四个拉去千刀万剐!
让他们也分尸!
高大死的太惨了

还应该活着把他们分尸  让他们疼死
作者: hongsuo    时间: 2009-5-16 14:57
原帖由 帅狗狗 于 2009-5-15 19:05 发表
真恐怖,我以前竟然还跟凶手称兄道弟吃饭喝酒.不想到他们竟然能做出这样的事来,真怕怕

老实交代 你过是帮凶?
作者: hongsuo    时间: 2009-5-19 21:42
放在这个板块好冷啊!
作者: zjjayr    时间: 2009-7-21 02:28
这几个瘟比养的是要枪毙的,毙他们之前先来10大酷型
作者: apple_宝儿    时间: 2009-9-2 10:41
真是超级残忍
作者: xsa2005    时间: 2009-9-2 21:56
反对拨片掉了的意见,案子不破,不就更对不起死者的家属?更何况是早在警察接到报案之前的5月5日晚,犯罪分子就已将被害人残忍杀害。
向刑警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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