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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向城乡低保对象发放节日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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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14:2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34842人受益,每人100元

    为让城乡低保对象与全市人民一起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让低保家庭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近日,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发放适度普惠性的节日慰问补助。
    2008年度,我市大幅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月保障标准从每人210元提高到2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月保障标准从每人90元提高到140元, 同时,根据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发放物价补贴和油价补贴,全年共发放各项城乡低保补助资金3500多万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乡低保家庭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他们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
    与往年相比,2009年节日慰问金的发放具有两个新特点,一是慰问范围由城市低保对象扩大到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二是慰问形式由按户补助改为按人补助,受益面进一步扩大。目前,全市共有城市(镇)低保对象9504人,农村低保对象25338人,本次发放的节日慰问补助金从去年的90多万元增加到348万多元,除省财政补贴部分资金外,其余所需支出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慰问补助金将于近日打入城乡低保家庭低保银行专折。 (卢 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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