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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婆深夜报警:老公强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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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09-1-2 16:01
标题:
老婆深夜报警:老公强奸我
别以为是两口子,老公就可以违背老婆意愿,强行逼迫其发生性关系,更何况这两口子已向法院提出离婚。这不,出事了吧,老婆跑派出所报警,称老公强奸她,这事,还真得引起重视。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09-1-2 16:01
晚11点左右,家住南京市浦口区滨江大道附近的吴女士报警称,自己被人强奸了。110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一对30来岁的男女正在激烈地争吵。
“这个男的把我强奸了”!女子表示她就是报警人,姓吴。吴女士指着面前的男子大哭,告诉民警该男子对她行为不轨。民警闻讯立刻冲上去欲制服男子,不料男子神情冤枉地大吼道,“她是我老婆!”
男子的一句话让民警纳闷了,随即吴女士道出了原委。“我们提出离婚了,法院正在受理”。随即,吴女士气愤地大骂男子:“现在你没有权利再和我一起,你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迫我和你发生关系,就是强奸!”
“那叫啥强奸,法院还没判决下来,你就还是我老婆,老公和老婆这也叫强奸?”男子觉得自己委屈,也气愤地冲着吴女士怒吼,最后双方都被民警带到了派出所。
据了解,原先吴女士婚后和丈夫感情一直不错,可就在今年过年前,吴女士发现丈夫变得不顾家,并且对自己逐渐疏远,吴女士一气之下,要求和丈夫离婚。由于男方不同意,吴女士只好上法院起诉,想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婚姻,目前法院尚未判决。
由于两人尚未分居,前晚,吴女士洗完澡出来,只穿着单薄的内衣,勾起了在客厅看电视的丈夫的欲望,看到老婆很性感,丈夫一时“性”起,要求和老婆发生关系。吴女士坚决不同意,然而还是敌不过丈夫的粗暴行为,最终让丈夫得逞。
在派出所,吴女士丈夫也是一肚子怨言。“她身为我老婆,经常不理我,尤其是在我有性方面要求的时候。”吴女士丈夫郁闷地表示,自己已经好久没有“得到”妻子了,这次实在是按捺不住欲望,才动了粗。“法院没判下来,你还是我老婆,你就有满足我性要求的义务!”面对妻子,吴女士丈夫理直气壮,颇有点当仁不让的气势。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09-1-2 16:03
律师观点
老公行为已构成强奸
虽然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尽到满足夫妻关系包括性关系的义务,但是也要考虑其中一方的特定时间的状况,包括心理、情绪等因素。
法律没有专门针对“婚内强奸”作出明文规定,但是根据我国刑法对“强奸”一词的定义,“凡是男性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迫或胁迫妇女发生性关系的,都可称之为强奸。”法律并没有将“丈夫”排除在“男性”之外,“只要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女方报警或起诉,该行为均可以‘强奸’论断。”
作者:
祥仔
时间:
2009-1-2 16:11
哦!那如果他老婆不尽妻子的义务,男人是不是该做一辈子和尚呢?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09-1-2 16:40
男女平等,夫妻之间要相互尊重,夫妻关系才能和谐。
作者:
男兒本色。
时间:
2009-1-2 16:43
离了才算奸吧。。你怎么不分居阿?欠奸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09-1-2 16:44
反过来说,如果做老婆的天天要求男人履行做丈夫的义务,男的又会怎样?
作者:
男兒本色。
时间:
2009-1-2 16:46
标题:
回复 7# 汤律师 的帖子
这是他们的事。。离了才算的清楚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09-1-2 16:59
刑法并没有分婚内婚外.
作者:
嘉明
时间:
2009-1-2 17:47
法律就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上次看见个新闻 58岁的女人强行和一个17岁的小男孩发生关系,女人却没有承担法律责任。。。原因是 法律中只有强奸幼女罪,没有强奸幼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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