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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一届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会议决定:市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元月6日至9日在兴化城召开 12月5日,市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市政协主席范学忠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韩成龙通报了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会上,与会者听取并讨论了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情况、市公安局对经济案件查处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情况的通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常委会建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听取了民主评议部门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协各专委会报告了全年工作。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先进政协委员小组、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提案和优秀社情民意信息的评选办法》;通过了市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09年元月6日至元月9日在兴化城召开的决定和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邀请列席人员原则的说明。
市政协副主席谢东洪、李显运、杨宝泉、余建年、彭国良出席了会议。(任 虹)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兴化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08年12月5日政协兴化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兴化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09年元月6日至元月9日在兴化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六项:一、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兴化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兴化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列席市人大十四届二次会议,听取和协商兴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相关报告;四、大会协商发言;五、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兴化市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六、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兴化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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