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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快餐店旁经营花圈影响他人生意被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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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08-11-19 17:59
标题:
快餐店旁经营花圈影响他人生意被判赔偿
2001年,周林和李坚(均为化名)先后在一条街上相邻的位置开了快餐店,周林经营有方,生意红红火火。李坚则门庭冷落,生意无法继续下去,他于是决定改开花圈店。因李坚对周林生意红火有气,便在开店后,将样品花圈放在与周林饭店相邻的一侧。周林发现后,为了不影响自己的生意,用一张薄席拦在自己这边,使来店吃饭的客人不致直接看到摆放的花圈。但是李坚随即架高花圈,周林只得随之架高薄席。李坚最后将样品花圈吊在屋檐上,使周林无法继续遮挡。周林的生意日渐萧条,遂起诉李坚恶意摆放花圈,影响其正常经营,要求法院判决李坚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08-11-21 15:08
这是一起妨害经营的典型侵权案例。
妨害经营的侵权行为,是指在商业领域中,故意或者过失,以不正当或违法行为方式,妨害他人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经营者利益损害的商业侵权行为。在这样的侵权行为中,行为人的行为所针对的是受害人的经营活动。
本案的损害事实是原告由生意红火转变为生意冷清,由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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