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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在宿舍洗澡受伤,公司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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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303906881
时间:
2008-11-17 21:31
标题:
员工在宿舍洗澡受伤,公司有责任吗
员工在宿舍洗澡受伤,公司有责任吗?
一位员工下班后,准备去宿舍浴室洗澡的,结果去时水不热!
她就去打水在宿舍卫生间洗澡咯!可是中途跌倒咯!把手跌伤咯!
断了二根劲呢,住院治疗咯,花了七千多亮!他这个公司乃,没个月蛤要收水电费二十块钱亮!
时候公司就说个,他这个不算工伤啊!说不是上班时间,公司不负任何责任啊!
作者:
牛牛
时间:
2008-11-17 22:22
我觉得应该不算,
假如老板人好的话,估计会补助点给他。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08-11-18 17:59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作者:
汤律师
时间:
2008-11-18 18:01
因此,顶楼提出的问题应不属于工伤。
作者:
qq303906881
时间:
2008-11-18 18:04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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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qq303906881 于 2008-11-18 18: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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