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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这样做过分吗? [打印本页]

作者: 看看    时间: 2008-4-23 20:49
标题: 我这样做过分吗?
我有一个相处几年的女朋友,因为要嫁给一个“大款”而跟我分手了。我虽然现在还好爱好爱她,但是我还是叫她把钱还我---几年了,借了N次的钱了。
我这样做会过分吗?她始终是我最喜爱的人啊
我这样做算过份?
作者: 蜡笔小新    时间: 2008-4-23 21:20
自己掂量就是了
作者: 400CMO    时间: 2008-4-23 21:57
不过分,嘿嘿,理由你自己心理清楚的,嘿嘿~~
作者: 果然很强大    时间: 2008-4-23 22:57
不算过分
这样还是比较划算的。
作者: 职业水手    时间: 2008-4-23 22:59
你的女人都是哪里来的?
作者: ё淚⒈鏃°    时间: 2008-4-24 00:25
。。。
作者: 举止优雅de猪    时间: 2008-4-24 05:09
蛤蛤``点到麻筋了.....
作者: 举扯下流的猫    时间: 2008-4-24 07:54
好像是别人扔掉的! :lol
作者: 躲在夜里    时间: 2008-4-24 10:57
不过分..

只要在您身上发生的事都不希奇....
作者: 严家→冬冬    时间: 2008-4-24 14:26
一共多少

[ 本帖最后由 严家→冬冬 于 2008-4-24 16:29 编辑 ]
作者: 爱我久久    时间: 2008-4-24 14:29
别在牵扯了....
作者: 看看    时间: 2008-4-24 16:28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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